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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东恶语相向,纳姐雷霆反击
纳姐与晓东关于川普总统言论自由权利大辩论(第七部分)
我在这里要首先声明:我与刘晓东女士没有任何私人恩怨。
在此占用大家的时间,绝不是让大家给我俩的家长里短评理。
我俩这场辩论正式开始于8月27日,那天看了晓东发给我的她对
”川马社交媒体骂战“的评论,阐述“川普作为总统,没有(语言)攻击异见者(马斯克)的言论自由”的文章之后。
我说:“马斯克有权批评大美丽法案,但川普同样有权利反驳马斯克,批评马斯克!….. ”
晓东立刻坚决反对我的观点。
她说: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的法,宪法绝对不会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更不会允许总统个人攻击异见者……(见纳姐与晓东大辩论第一部分内容)
从那天起到9月6号,10天时间,晓东女士写了上万字来反驳我的观点。
在她搬出了自然法,孔子,美国国父,洛克却仍不能说服我之后,
晓东就发飙了,对我恶语相向。
既如此,我也就不用像之前那样字斟句酌,生怕伤害到她的感情了,我可以摘下手套,实话实说,淋漓尽致的跟晓东辩一辩,驳一驳了。
我这样做绝不是对晓东对我恶语相向的报复,
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时政节目自媒体人,一个追求真理和真相的人,既然这个辩论找到我头上了,我认为我有责任和义务将这个问题辩论清楚,
宪法第一修正案到底有没有明确赋予美国总统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个问题连自称研究美国宪法几十年的刘晓东女士都搞不清楚,
说明“不清楚”的人大有人在。
若我能帮助更多华人朋友们正确理解这个问题。也算是功德一件。
我在此要感谢谢田教授@frankxie,
西行小宝@usa912152217,
英杰牧师@realtonyxu,
全军先生@jamesquan10 等X上的朋友们能够不惧怕“卷入”我和晓东的辩论,来对美国总统言论自由权利问题客观公正的发表他们的意见看法,为真相发声,令人敬佩!
好了,手套已经摘掉了,我对晓东的反驳开始了。
晓东于9月5号写了一篇名为:“法律真那么管用?” 修正版。
我将主要针对她这篇文章进行反驳。
晓东在这篇文章中引用了许多我给她的语音留言转成的文字,读起来很不顺畅,不知道晓东为什么不针对我与她辩论的文字进行反驳!
第一章:晓东开篇就说:
“有些人思辩能力之差,政治思想之贫乏,法律观念之混乱,却无知无畏,言之凿凿一通胡雷,令我不得不加以驳斥。”
我觉得她这段总结的很好,可惜没有一个字是适合我的,我会在我这篇文章结束的时候,把这几句话原封不动的送给晓东女士。
当您读完我这篇文章,相信您一定会认同,这个总结对晓东太适合了,简直就是对她的量体裁衣。
第二章:一个自称研究宪法和权利问题二三十年的人,居然问出了一个对宪法如此无知的问题。
晓东在文章中向我理直气壮的发出惊人一问:
“这位自媒体人一口一个“第一修正案赋予了总统权利”,请问,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哪里明文赋予了总统的自由权利了?”
我的天啊!我下巴都惊掉了!我不得不先为晓东的勇气鼓掌!
这是晓东的滑铁卢一问,翻车一问,自我大暴露的一问,这一问,除了把辩论输的干干净净,彻头彻尾,还把晓东多年经营的“美国政治通”,“宪法研究者”的人设也崩塌了一大半吧?
而且在这篇文章中,晓东类似的雷人问题还很多,比如:“如果法律明文规定总统权利,也即是强调总统权利,请问,哪个法律规定了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了?”
晓东这惊天一问,揭露了一个惊天秘密:晓东大概率根本就没有读过第一修正案,
如果读过了还提出这样的问题,那就更糟了,
说明她根本就读不懂宪法第一修正案,甚至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去理解第一修正案。
就像很多人都读过易经,虽然他们认识上面的每一个字,却根本不明白该如何去理解易经一样。
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仅在这场辩论中,晓东就不止一次提到她研究,关注美国宪法和权利问题二三十年了。
我不禁要问:您老人家到底在研究宪法的哪一部分啊?
是宪法里的标点符号吗?
为什么说这是晓东的滑铁卢一问,翻车一问呢?
因为晓东用这个问题亲自揭发了自己对第一修正案的无知。
晓东问:“第一修正案在哪里明文赋予了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了?
”哪里“?“明文赋予”?
这证明晓东的思路是:第一修正案必须白纸黑字清楚写着:“美国总统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才能算数?没有写,那总统就是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可是读过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人都知道,第一修正案全文总共只有45个字,有关言论自由的部分可以总结成一句话: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言论自由。” 没错,就这几个字。
也就是说,如果晓东要强调“明文赋予”,那第一修正案根本没有将言论自由权利“明文”赋予任何人。
如果晓东读过了第一修正案,知道第一修正案根本没有明文将言论自由的权利赋予任何人,却还要问“哪里明文赋予了总统…..?没有”明文“赋予就没有权利,这不是在耍流氓吗?
那如果按晓东这个逻辑,第一修正案没有“明文”将言论自由的权利赋予任何人,那是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了呢?
简直是荒唐透顶。
晓东在她文章附件二的最后部分写到:“美国第一修正案(权利法案)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对总统的言论自由有所限制,但并不明确。”
天大的笑话!
“第一修正案对总统的言论自由有所限制?但并不明确?”
这句话就完全证明了晓东根本没有读过第一修正案。
我在上面提到,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自由的只有一句话: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言论自由”。
晓东到底是从哪里看出来这几个字对总统的言论自由有所限制,但不明确了呢?
事实与晓东说的正相反,第一修正案除了没有对总统的言论自由有所限制,还明文强调了对言论自由不可限制。
回到晓东质问“哪里明文赋予”?的话题。
别说第一修正案没有明文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了,整个宪法从头到尾,也没有任何地方写着:“美国总统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那美国总统是不是就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了呢?
那我就要先问问晓东:第一修正案也没有明文写着”刘晓东“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呀,那你刘晓东是凭什么确定宪法明确赋予了你言论自由的权利呢?
如果只看字面,宪法第一修正案没有将言论自由的权利明文赋予任何人。但是全美国各行各业男女老少上到总统议员巨商首富,下到街上要饭的乞丐,怎么个个都信心满满言之凿凿的说宪法明确赋予了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呢?
如果晓东没有看最高法院的解释,
那我也可以用最简单朴素的逻辑分析一下:
美国国父们是为谁设立了这个宪法?
那当然是为美国人民呀!
那么包括第一修正案在内的权利法案保护的是谁的权利呢?
当然是美国人民啊!
那么作为美国公民的美国总统,是不是可以得到言论自由的权利呢?
答案是:当然可以!
晓东肯定会说:川普是总统,不是普通的美国公民。
那好呀,那就让我们找一找,过去两百多年,美国宪法中或国会立法中有没有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一个公民如果被选为总统,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就将被剥夺?或者变小(晓东的话)了呢?
有吗?有这样的宪法条款或法律吗?
噢!不好意思,宪法第一修正案“明文”规定,国会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在美国,任何法律,剥夺任何人的言论自由权利,都是违宪的!
晓东在她的文章中更雷人的说:“熟读洛克的(美国)国父们绝对不可能在宪法中明文赋予总统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权利。“
晓东这是说:美国宪法,洛克,国父们都不会明文赋予总统有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权利?
大错特错,与事实正好相反。
晓东说出这样的话,不仅再次表明她根本读不懂美国宪法,而且对洛克思想的理解完全是黑白颠倒,牛头不对马嘴,对国父们立宪的智慧更是完全没有理解。
因为事实是:正是美国国父们熟读了洛克思想,他们将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第一修正案赋予了美国总统!
从法律角度讲,美国总统以美国公民的身份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得到了与民相同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如果国父们像晓东说的那样,担心总统又有公权力,又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就会压制普通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晓东原话:
“(总统)靠着这双向权位,就可以造成整个社会噤若寒蝉万马齐喑的黑暗局面。”
问题很严重啊!
那国父们自然会在宪法的其它条款中对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加以特别的规定和限制吧?
没有,国父们没有这样做。(原因见下一章)
美国宪法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条款规定美国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与其它公民有所不同或给予限制,
如此,在法律上,美国国父们就是给予了美国总统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当然,在现实实践中,总统的言论必将受到来自媒体,反对党和全国人民的额外的,更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也更有可能引发法律挑战。
但这完全不意味着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被剥夺或权利变小。
而且,任何人的第一修正案的权利都不是无限的,比如煽动暴力,人身威胁,造谣诽谤,泄露国家机密等等……这些言论都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总统在这些言论上受限制,普通人也一样受限制。
晓东自己都说“第一修正案强调的都是如何保护人民自由权利”, 可她却似乎不明白,川普总统也是她上面说的这人民中的一个人民。
其实从辩论一开始,晓东雷人的说出:
“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的法,宪法绝对不会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更不会允许总统个人攻击异见者……”(见纳姐与晓东大辩论第1部分)
我都惊呆了,我不敢相信自称研究宪法30年的晓东会说出这样对宪法如此无知的话来。
如果是一个黄左用这些无知的话跟我辩论,我早就把他好好讽刺挖苦臭骂一顿,让他滚一边去了。
但我真心把晓东当作政治理念相同的挺川战友,非常珍惜,在此之前我对她可以说除了尊敬,就是赞美。
在我们开始辩论后,虽然她每天都爆出雷人语录让我心惊肉跳的,但我还是拿出我最大的耐心和善意认真读她发给我的东西,回复她,帮助她发现她的错误。
我甚至说:“晓东,你说的这些话传出去,会堕了你刘晓东的威名啊!”
“晓东,你是研究汉密尔顿的人啊,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
言下之意就是温和提醒她:她说的这些太愚蠢无知了。
可惜晓东太狂妄自大了,自以为宇宙真理在手,对我的帮助和提醒完全不屑一顾。
辩论了十天后,她居然还在问:“请问,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哪里明文赋予了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了?”
第三章:晓东用洛克的思想来剥夺川普总统的“(言论)攻击异见者的权利”? 洛克听到要从棺材里跳出来了。
晓东在文章第一段就说:“我不在乎得罪人,我只在乎传播洛克(哲学家)的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概念。”
并在第二段列举三个洛克的思想,之后全篇多次引用洛克的思想,
看这样子,晓东对洛克很熟啊,洛克思想起码也是研究了几十年了。
晓东张口闭口都是洛克,那她真的理解洛克的思想吗?
有一点晓东讲的是对的:美国国父们深受洛克思想的影响。
没错,美国国父们非常认同洛克的思想,并将洛克的重要思想直接体现在”独立宣言“ ,和美国宪法中。
而这个重要思想就是”天赋人权“的思想。
洛克认为;人生来就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等自然权利,这些权利是上帝赋予的,是不可被剥夺的!……
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写下旷世名言:“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而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洛克“天赋人权”思想在宪法中的具体落实。
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自由都被视为天赋人权,不可立法剥夺。
而晓东却说:
“熟读洛克的(美国)国父们绝对不可能在宪法中明文赋予总统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权利。“
我的天啊,这不是在啪啪的打洛克的脸吗?这简直就是对洛克思想的侮辱。
洛克要听到晓东如此解读他的思想,肯定会气的吐着血从棺材里跳出来了。
说到“无知无畏”,晓东这里就给出了最好的例子。
洛克思想的精华之一就是主张“人人生而平等,人权天赋,不可剥夺。
这就是说:只要你承认美国总统是一个人,承认川普总统是一个人,那按照洛克的思想,川普总统就有与生俱来的很多权利,包括言论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天赋人权,不可被剥夺。
而晓东竟敢要用洛克的思想为依据来剥夺美国公民川普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还认为“国父们绝对不可能在宪法中明文赋予总统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权利”
更是在她8月30日写的题为“晓东再论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文章中说: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宪法绝对没有也不会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这才真正叫做“无知者无畏”
晓东自称研究宪法,权利问题和洛克思想几十年,却对“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这些美国政治中最基本的政治理念都不能正确理解,甚至不能认识到美国总统首先他是一个人!
这样的理解能力和悟性实在令人唏嘘啊!
晓东不是在问:
“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哪里明文赋予了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了?”
答案很清楚:没有明文,但是很明确。
作为美国公民,宪法明确赋予了唐纳德川普言论自由的权利,作为总统,美国国父们基于“人人生而平等,人权天赋,不可被剥夺的原则,在宪法中对总统的言论自由没有做出任何限制,如此,从法律上讲,美国国父们明确赋予了美国总统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那些要求一定要“明文赋予”才算数的人,不知道自己闹了一个多大的笑话。
国父们起草宪法时,相信美国人民是有基本智慧的,27条宪法修正案只用了3112个字,包括宪法正文总共7655字,没有“明文”自有不必“明文”的道理,他们相信人民可以理解。
偏偏有晓东这样的,非要要求“明文”赋予才行,还把总统踢出了人民的范畴。
这是要逼国父们也从棺材里吐着血跳出来解释的节奏啊。
第四章:晓东与我辩论法律问题,却说“不涉及法律标准”
与晓东8月27号开始辩论后不久,我问她:
“晓东,咱们辩论之前,我想请你先澄清一个问题:你说“川普总统没有个人攻击异见者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什么意思? 你的意思是说川普这样做就违法了吗?”
晓东的回答竟然是:
“对于川马之争,我的讨论只限于是否正常合理,是否合乎权位常识,不涉及法律标准……”
天哪!这样也行啊?讨论法律问题,不涉及法律标准?怎么讨论?
我耐着性子提醒她:“说到底,你也承认川普“率先攻击马斯克”没有违法,那你是根据什么说川普没有这个权利?噢,是根据你自己的常识判断,那你的常识判断能大过美国的宪法吗?
如果你只想用常识,合理性,道德来评判,你可以说你不喜欢川普这样攻击马斯克,你可以骂他,反对他,但你不能说“川普总统没有个人攻击异议者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因为这就涉及川普总统的权利问题,这就是法律问题,你就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依据来证明你说的是对的.
结果,晓东搬出了孔子。说:早在2500年前,孔子就已经有过“道德高于刑法”的清晰论断了…….
这是啥意思呀?
难道说因为2500年前的孔子认为“德治优于法治”,晓东就可以以此为依据认定总统的言论不道德从而剥夺美国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
还是说晓东认为美国宪法赋予美国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不道德的法律,连宪法也要推翻?
很显然,晓东竟然不知道:总统有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一个法律问题。
更可笑的是,在辩论初期,晓东花了一两个不眠之夜整理出川马之争的川马发言时间线:川普几月几号说了什么,马斯克几月几号说了什么,得出结论是川普率先个人攻击马斯克。(见纳姐与晓东大辩论第一部分)
之后又用了很多语音来试图说服我承认“川普是公权力,马斯克是纯粹的私权利”,
好像只要搞出了一个“川普率先攻击私权利马斯克”的结论,
就可以得出:“川普总统没有个人攻击异见者的言论自由”这个结论。
这完全是中国卖菜大妈和朝阳区大妈们的思维。
这再次证明了,晓东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理解第一修正案。
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不是只保护咱赞美的声音,它也保护批评,反驳甚至辱骂刺耳…..的声音,
至于谁率性攻击,还是随后攻击,马斯克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利,在第一修正案面前都无关紧要,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只要川普没有造谣诽谤,煽动暴力,威胁马斯克人身安全,川普的言论都受言论自由权利的保护。
写到这儿,想到一个故事:
我认识一个华人女性,她先生婚内出轨,她打算与他离婚。她每天晚上等丈夫睡着后,翻看他的手机搜寻他与女友的留言,邮件等蛛丝马迹,拍照打印出来作为证据,搞得非常辛苦,人都瘦了,憔悴了。
律师提醒她说这些没什么用,但她根本听不进去,一意孤行。
到了出庭的日子,她抱着收集好的一大本丈夫婚外情的证据打算提交给法官,可是法官根本不接,法官说:“佛州是无过错离婚,法庭不过问你们谁对谁错,只按照法律分割财产安置未成年子女。
她当庭失控痛哭。
是渣男有错在先,毁掉了婚姻,自己一年来熬夜偷偷收集证据,就是要让渣男在离婚判决时付出代价,怎么法官连看都不看?这个法官太不公平了,肯定被渣男提前收买了。。。。。。
这个可怜又糊涂的女人,日日夜夜收集证据之前,最好能把婚姻法中离婚的那部分好好学习一下,理解清楚才好啊。
不懂法真害人啊。
晓东以为只要能证明是川普“率先”攻击马斯克,只要能定义马斯克是“纯粹的私权利”,
再加上孔子的思想,洛克的思想,自然法,
就可以认定“川普没有个人攻击马斯克的言论自由权利”。就可以剥夺川普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了!
当初川普每天赞扬马斯克的时候,晓东认为川普当然有权赞美,但转天川普只说了几句批评,反驳的话不对晓东味口,
晓东便马上写文章说川普没有这个权利。
晓东也不想想,如果只允许赞美,不允许批评,这还能被叫做“言论自由”吗?
借用晓东的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晓东对法律和政治基本概念都混淆不清,糊涂成一锅粥。”
第五章:晓东全篇多次提到:川普的首要定位是:”他是政府最大公权力”
晓东说:”如果他是我所说的’掌有最大公权力,最大话语权,最大影响力的人”。。。。。。
晓东对川普总统这样定位,口头说说也就罢了,
但到了辩论第9天,都骂对手无知了,却还敢在辩论中把对川普的这个定位写在文章里到处转发。
这又直接暴露出一个大问题:晓东对美国政府的构成和权力分配,对地球人都知道的“三权分立”全部没有清晰的认识。这实在太令人震惊了。
什么叫“川普掌有最大公权力?”
美国国父们精心设计三权分立,就是怕权力不受制约,有人会成为“掌握最大公权力的人”
所以美国政府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互相制衡,没有人是掌握最大的公权力的人,
川普不是皇帝,不是国王,他只掌握美国政府中三权中的一权,行政权,
现实中,我们看到川普总统的权力每天都受到挑战,行政命令一大半都被极左法官阻止,连遣返个非法移民都举步维艰。现在更是连政府都被国会关门了,川普这个三军总司令连士兵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了,这就是晓东说的掌握最大公权力的人?
晓东在另一段中说:”美国宪法所赋予的政府权力只是政府的行政权和司法权,从没有明文赋予政府和总统有与民平等的自由权利……“
乖乖!宪法只赋予政府行政和司法权?
立法权去哪儿了?国会被晓东砍掉了?
还是说晓东认为川普就是美国政府,川普掌握着行政和司法权?
这进一步证明晓东确实对美国政治体系中最基本,最著名,地球人都知道的“三权分立”都没搞清楚。
晓东在整个辩论过程中都错误的把川普总统定位为“掌握最大公权力的人”。
在文章“法律真那么管用”修正版中,更是全篇打着洛克“权利大于权力”的旗号对川普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喊打喊杀。
晓东说:“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的法,宪法绝对不会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更不会允许总统个人攻击异见者……”
另一句更可怕:”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宪法绝对没有也不会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见纳姐和晓东大辩论第一部分)。
晓东这是直接把总统当作美国政府,彻底剥夺了美国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了呀!
读晓东的这些话,让人不禁感觉:在晓东眼里,当上美国总统像是犯了什么大罪似的,就差要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了呀!
川普虽然通过美国人民选举成为总统,在任期内掌握着美国政府的行政大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家吃喝拉撒,说话放屁也都是在使用公权力吧?
如果掌握公权力就等于全天24小时都在使用公权力,
那川普还掌握着核按钮呢,是不是他就得一天24小时不停的按这个核按钮呢?
当然不是,只有绝对需要的时候才会按这要命的核按钮。
同样,只有需要的时候,川普才会使用公权力。
至于在社交媒体上跟马斯克吵几句,跟公权力有什么关系呢?
麻烦晓东给澄清一下,川普在与马斯克的骂战中到底动用了什么公权力?
派FBI去马斯克家抄家抓人了?
还是用行政命令禁了马斯克的言?(违宪的)。
都没有吧?
晓东打着洛克的“政府权力不断膨胀和腐败,必须限制”的思想大旗对川普的言论自由权利磨刀霍霍,剥夺川普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
可是!人家洛克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这跟川普总统的言论自由权利有什么关系?
言论自由权利是川普总统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不是洛克要限制的政府权力,而是洛克一直强调的要保护的不可被剥夺的天赋人权。
这歪嘴的和尚啊,把这经彻底念反了。
很显然,在晓东这儿,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只要川普是总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动用公权力,都要被像限制政府一样的限制,
甚至于晓东认为,人人都能骂总统,总统却连为自己辩解的权利都没有。
看看晓东原话是怎么说的(见附件一):“当私权利与公权力发生冲突时,当马斯克与川普因为大美丽法案发生冲突时,我一定站在私权利一边,不会站在公权力的总统一边。这个立场只是因为“权利高于权力”的原则,与异见者的意见对错无关。……
好一个“与异见者的意见对错无关”。
只要是私权利与川普总统发生冲突,无论私权利的意见有多错,晓东都要站在私权利一边?
那请问刘晓东女士,纯粹私权利的一斤扣肉女士状告川普总统30年前的不知道哪一天在一家高级商店的更衣室强奸了她,没有人证物证。
川普总统对此坚决否认。
在这种您定义的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时,您是一定要站在私权利的一斤扣肉一方了?对吗?
您的原文中还说:“即便私权利的马斯克对大美丽法案的意见是错的,公权力的总统也无权搞个人攻击”。
意思就是:私权利马斯克可以随便攻击川普总统,错了也没关系,错了也是对的,但川普绝对没有批评反驳私权利马斯克的权利,对吗?
哇!真够狠的呀!也就是说:即便私权利一斤扣肉女士对川普总统的指控全是错的,全是诬陷,被你定义成公权力的川普也没有权利反驳她,为自己辩护?对吗?
连窦娥还能为自己喊冤呢,您怎么就连川普总统为自己辩解,喊冤的权利也给残忍的剥夺了呢?
您自称研究美国宪法,权利问题几十年,这就是您研究几十年得出的结果?
真是惊天地,泣鬼神,闻所未闻啊!
第六章:晓东认为,我坚持认为川普有反驳马斯克的权利,是在扩大总统权力,是”糊涂到不知耻的地步“。
晓东说:这位自媒体人可悲的立场是,站在权利的对面,为权力说话。……
喂,晓东,我只是阐述了一个事实:”马斯克有权利反对大美丽法案,川普也有权利批评,反驳马斯克。” 我是站在川普总统言论自由权利的一边,不是权利的对面。
晓东接着说:”她不明白并质疑我的这句话,……如果他是我所说的’掌有最大公权力,最大话语权,最大影响力的人,他如果再拥有你所说的与民同等的言论自由权利,总统的最大公权力就必然会压制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这无异于剥夺公民自由言论……
世界人民都知道,但晓东明显不知道:美国从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入主白宫起,两百多年来,47届总统,个个都是又有行政公权力又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结果怎样了呢?天塌下来了?
过去两百多年美国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都被剥夺了?造成了你说的整个社会噤若寒蝉万马齐喑的黑暗局面了吗?
晓东花大篇幅描写拜登窃选上位前后保守派言论自由被剥夺,造成万马齐喑的事实,
但这是民主党滥用公权力,司法武器化,FBI亲自出马控制各大社交媒体封杀保守派言论造成的。
而不是因为美国总统有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而造成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川普总统重返白宫之后,每一天都在充分利用他的言论自由权利在社交媒体上以笔为剑,揭露民主党腐败卖国,贪赃枉法,曝光主流媒体弄虚作假欺骗人民……美国国内国外的所有妖魔鬼怪,川普每天轮着点名臭骂,讽刺挖苦揭露批判。
川普的一支笔,威力胜过千军万马!为拨乱反正,揭露真相,让美国再次伟大立下赫赫战功!
民主党对此恨之入骨,但也束手无策。
晓东说:“而这位自媒体人却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帮助政府和总统扩权,你以为你是谁呀?如此扩大总统权力,还说人民的权利没被剥夺?我不信她糊涂到这般不知耻的地步,装傻呢吧?”
晓东还说:“掌握最大公权力的总统如此侮辱一个非公权力,非政敌的公民,作为同类的我们,还不生气,还为他辩护,除了奴性,还能是什么?作为对权力敏感和戒备的我,当然对川普权力傲慢极为反感,当然对这位自媒体人的不讲原则地维护权力极为鄙视。”
这些可笑的蠢话,懒得反驳了。
我有什么耻可知呢?
虽然我没有像晓东这样研究宪法30年,但我来美国第一年就读懂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理解了人人生而平等,人权天赐,不可剥夺的理念,理解三权分立设计的精妙……清楚的认识到美国总统他首先是一个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可晓东你自称研究美国政治,宪法,权利问题30年,
却连美国总统他首先是一个人,拥有基本人权都不能认识到。
伏尔泰有一句名言: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川普总统的有些言论我也不是完全赞同,但这不妨碍我捍卫他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一个有法治观念的人的底线。
打牌有牌品,下棋有棋品,
晓东对我这个一直很尊重她,愿意与她理性辩论甚至一直想要帮助她的对手无缘由无必要的用“奴性”,“不知耻”这些词来侮辱,这样做人是不是缺了点“品”啊?
第七章: 晓东说:“你认为法律高于一切的说法是错的,事实是,道德高于法律,自由权利高于一切。”
这听起来像一个极左自由派无政府主义者喊的口号。
有法治思想的人是讲不出这样的话的。
那些把罪犯一次又一次释放,把法律当儿戏的极左法官们应该就是这么想的吧?“罪犯的自由权利高于一切”。
晓东这一句又能让老洛克吐着血从棺材里跳出来。
“法律高于一切”是错的?
道德高于法律?
穆斯林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们把犯了淫乱罪的女人用石头砸死,把同性恋者从楼顶上扔下去。
这个道德高于法律吗?
自由权利高于一切?
杀死查理科克的凶手认为他有权杀死一个像查理科克这样的“纳粹法西斯”。
非法移民认为到了美国,免费医疗,免费五星酒店住房,免费食物都是他们的基本权利,
流氓无产者撬开别人家的锁在里面住一个月,他认定房子就归自己了。
穆斯林还认为杀死异教徒是他们的自由权利呢。
这些人的自由权利都可以高于一切吗?
晓东完全不明白,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人权高于一切”只能是一句口号。
没有了法律的保障,自由和人权根本无法存在。
晓东不是前面刚说“宪法是保护人民权利”的吗?“人民权利高于一切”吗?
怎么一转眼这保护人权的法律就低于道德了呢?
那如果一些根本没有道德,不讲道德的人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用什么来维护你的权利呢?用道德去感召他?用“自由人权高于一切”的口号吓唬他?
真是笑话!
让我也用洛克的思想来反驳你吧!
洛克说:法律的终极目标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存和扩大自由,因为在所有能受法律约束的受造物状态中,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自由。
简单的说,洛克认为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没有了法律,就没有了自由,因为没有了法律,个人自由就会因为他人的任意侵害而丧失。
很显然,晓东似乎不知道: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这里,法律就是国王,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美国今天堕落的原因之一,不是因为法律不管用了,而是因为像奥巴马,拜登,极左法官等等这些位高权重的人和晓东一样认为法律不重要,他们不敬畏尊重法律,不严格执行法律,践踏法律,滥用法律,将法律武器化用来打击迫害政治对手和无辜人民。
晓东写的反驳我的文章的题目竟然是:“法律真的管用吗?
令人无语!大家好好拜读一下。
好吧,先写这七章吧,
要是把晓东在这场辩论中犯下的所有错误都反驳一遍的话,我真的要被累死了,因为实在太多了,可以再写几十章。
借用晓东的话来说:与没有权利意识的人讨论权利,讨论哪怕是最基本的政治问题,都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
说实话,我也被晓东惊吓到了,根本不敢相信,一个研究美国政治,宪法,权利问题几十年的人,在辩论宪法和言论自由权利的话题时,写出的文字,竟然几乎全是错的,对第一修正案,三权分立,天赋人权,权利与权利的区分,宪法在美国的地位等等这些美国政治中最基本的概念的理解都是错的,错的彻彻底底轰轰烈烈,而且还理直气壮不可一世。
晓东与我辩论的文章中几乎找不出一个段落是表达出正确的思想,哪怕有些话是对的,但也被放到错误的地方,被错误的理解。可谓是:研究30年,满纸荒唐言!
一篇文章能错到这个程度,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前无古人,令人叹为观止啊!
现在,我把晓东在他文章开篇那几句话原封不动的送给晓东,大家是不是觉得我为这几句话找到了真正的主人了呢?
“有些人思辨能力之差,政治思想之贫乏,法律概念之混乱,却无知无畏,言之凿凿一通胡雷,令我不得不加以驳斥。”
在我与晓东辩论的大概十天中,晓东最少写了一万字,我全部一字未改的发布到我在 qtown.media “纳姐与晓东大辩论”的专栏中,方便感兴趣的朋友们随时查找。
QTOWN 真是一个非常好用的中文网站,可以将自己发的帖子分门别类,方便查找。
由于身体出了状况,我现在在电脑和手机上每写一个字,都要忍受疼痛,且不能长时间工作,但我还是花时间写下了这篇文章。
不是为了报复晓东女士,而是因为:
首先,我是一个光荣自豪的川普支持者,十年MAGA老战士,看到有人不断在我面前诋毁川普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我没有办法装聋作哑。
其次,是为了帮助晓东女士和被她的文章误导了的读者!
晓东写的这篇”法律真那么管用?”和之前的“晓东再论公权力和私权利”等几篇文章,全篇充满错误,甚至说出“宪法绝对没有也不会赋予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这种错出天际的话。
但晓东把这些文章发给成千上万的读者,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给她指出她的错误。
以至于晓东到今天为止,根本不知道她说的这些是错的,这意味着她接下来在这些问题上还会一直错下去。
这让我很不忍心,我知道晓东对美国政治是充满热情的,研究美国政治几十年也绝对是真的,她多年笔耕不辍,写文章非常认真,倾注大量心血,是华人保守派的一个重要声音。
我相信她绝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文章充满错误成为笑柄。
所以我愿意冒着再次被晓东辱骂的危险,忍受身体的疼痛,花时间和精力写这篇文章来分析晓东文章中犯下的重大错误,让她一看便清晰明了,避免她在未来的文章中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我相信晓东终有一天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感谢我今天对她的辛苦付出。
如果晓东女士是一位有道德,有社会责任感,有勇气追求真理和真相的政治评论者,我希望她读了我的文章后能做正确的事情:立刻撤回之前所有提及“川普作为总统,没有个人攻击异见者的言论自由权利” 的文章,向被她的文章误导了的读者道歉。
如果晓东仍然要继续辩论下去,我只有一个要求:请将我这篇文章附在你的文章的后面,就像我把你的文章附在我的文章后面一样。谢谢🙏
感谢所有阅读这篇文章的读者,真诚希望这篇文章对您关注美国政治有所帮助!
纳姐.
2025年10月15日. 于佛罗里达.
点击下方链接,阅读晓东“法律真那么管用?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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