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umacat
19K posts

Akumacat
@Akumacat4
40歲老人大叔 單純分享貓主子 麻糬與湯圓的照片與生活 不想被任何人看見 所以 沒有自己的臉
Katılım Haziran 2020
399 Takip Edilen386 Takipçiler

@AutumnnightL 您看起來是年輕的世代,所以可能接觸馬英九先生時,他已經是卸任總統。因此您對他的印象,可能就是主張統一但不太公開出面。但在馬市長到馬總統時期,富邦案、三中案、國務機要費案中,馬英九先生都有涉嫌關說或不當利益獲得。
您可以去查找這些資料,相信您可能更了解馬先生。
中文

@Janina02573746 不是吧,怎麼看都像是他是替馬清楚掉貪污的這兩人,馬英九是很糟糕,但是他的不碰錢是非常明確的風格
中文
Akumacat retweetledi


@yangni1111 大總統曰:此次光復,均賴諸君之力,本總統敬為四萬萬同胞致謝。
這是孫中山任大總統時的文稿,清末就是使用萬萬人來代表億人。據傳是因為清末以萬進位,所以使用萬個萬代表億。再補充一件事古代《五經算術》中,是以十進位制,規定「十萬為億」。所以光是1億的數量,古代與現代概念就不同。
中文

Akumacat retweetledi
Akumacat retweetledi
Akumacat retweetledi

@CorruptGoblin 笑,您解讀資料的方式很有趣。這些被抱怨過的民願出處,是研考所提出的,沒有問題。但當一個問題被經年累月的提出,不就代表著這個問題的處理流程或解決方式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不是真實的去思考如何改善。
舉內文中的公車問題為例,北市的公車問題被提出這麼多次,那是不是驗證其實根本沒處理
中文

@Akumacat4 實際上沈伯洋整理的民怨只會讓人覺得他已知用火,基本上他找到的這些資料,都是各市府「處理過」並公開的
他是拿著人家已經處理完的東西弄得像好像人家沒有在處理一樣,舉例台北市是2021年就已經搞好了,不然你以為沈伯洋的資料哪裡來的?他傻傻的,你不要跟著
中文

@lulubeeyasa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這是起訴法條,另外民事上仍可求償,只是刑事上不能抓去關。
另外幫您解惑,動保法是規範飼主為主,雖然有規範不能傷害動物,但還是以罰款為主。
中文

@lulubeeyasa 這個是起訴法條的問題,因為檢察官用毀損罪上訴,所以法官是以此來判無罪。但法官本身很愛寵物,還在起訴書上寫明,寵物不應該被當物品看待。
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