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C 的声明给行业一个可落地的分类框架:代币化证券仍然是证券,关键在于持有人记录与转让机制如何设计与落地。
两大路径:
1)发行人主导:区块链可作为主登记册的一部分,或作为链上转让层去更新链下主账簿。
2)第三方主导:要么是托管型(证券权益凭证/“收据”逻辑),要么是合成型(挂钩证券或证券掉期等,提供敞口但不带标的发行人权利)。
核心信息很直白:市场基础设施可以升级,但投资者保护与合规义务不会因为“上链”而自动消失。
sec.gov/newsroom/spe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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