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ec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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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ikage8964 @FallingMY3 因此,允许公众裸露/性爱可能带来的并不是更多的自由而是新的压迫。身体也是一种资源,真正乐于并敢于公开展示肉体的一定是那些有着更优质身体的人。所以,禁止公众裸露/性爱的理由可以说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当然,这并不是说现在的秩序是完美的,但至少它是一个经过时间验证的,可管理的一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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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ikage8964 @FallingMY3 第一句话确实是有问题的,这种古典自由观只适用于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这个前提,但是现代社会是一个人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系统,形式自由不等于实质自由,市场并不禁止穷人购买头等舱和奢侈品,但穷人实际上并没有相应的购买能力。所以,有一些自由本身就是基于他人的不自由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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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将性当作一种羞耻,一种难以启齿的禁忌,却没有给出任何理由。食色性也,禁止一对欲火焚身的情侣在街头性爱与禁止饥饿的人在街边食用自带的食物一样是毫无理由的。当然,如果是在禁止食用口香糖的国家,禁止在街头使用安全套也变得理由充分了,但在公共服务发达,允许在街头摆摊饮食的现代社会,我实在想不出来从公共卫生方面禁止街头性爱的理由。
仔细想想,公开性爱会导致性犯罪概率增加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虽然这也是多数社会禁止性产业的理由之一。但有事实指出,性工作除罪化后,性工作者能更安全地向警方报案,整体性犯罪率甚至有所下降。可以说,指责性产业会导致性犯罪与指责受害者吸引力过高一样,是毫无道理的。
而对于青少年,可以说性教育、性经历的缺乏是禁止未成年接触色情内容的理由,但本质上是对于青少年判断力缺失的担忧,更别说色情内容本身就是性教育的良好教材。我相信青少年是可以通过教学自慰方法与良好的社会引导正确认识到性冲动的合理性与排解方法的。对性的抵制与社会的压抑只会导致像当下简中与俄语社群中未成年暴露色情、BDSM与犯罪内容的大量出现。
如果要说是防止儿童的模仿行为那更是扯淡。不说儿童24小时接触外部社会,纠正其发生的不良行为本就是监护人的责任,对于酒精、烟草与机动车的管控更是同理,防止模仿不代表需要妖魔化正常行为。这就和因为有儿童模仿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就要禁止机动车上路一样无理取闹。
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理由能禁止公众裸露和性爱。有推友能反驳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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