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兰(新号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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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新号欢迎关注)
@nyln189251
倪玉兰,北京人,基督徒,人权捍卫者。曾经三次被坐牢,受尽酷刑折磨,落下终生残疾。2011年荣获荷兰政府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荣获10万欧元已全部捐出,共捐助了100多位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而这一善举,却遭到受助者和别有用心之人的恶意造谣诽谤,甚至对我全家人进行人身攻击,以此来谋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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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在2023年8月8日四人团伙盗窃案和故意暴力损坏物品案,报警后的第二天,向厂桥派出所提交了监控录像证据,在派出所受理案件的第三十一天时,得到的答复是:1、盗窃案追回8件T恤、链锁一把。其他财物还未追回,盗窃案要延长60天,延长手续不给。

1)本案四人团伙盗窃,厂桥派出所只处罚了1人,其他三人逍遥法外两年多。 今天是四人团伙盗窃案报案的第1004天,案件拖延时间是(2023年8月8日-2026年5月10日)。 今天是今年拨打政府热线的第二十五通电话,举报西城区厂桥派出所办案人包庇犯罪嫌疑人。

1)对西城警方扣押我财物、断我生路的举报控告 我的全部生活物品已被西城警方封存扣押共计5513天拒不退还。 (2011年4月6日-2026年5月10日) 2026年5月10日是我今年拨打的第二十五通政府热线举报控告电话。 举报控告西城公安分局和厂桥派出所封存我的财产近十六年拒不退还的问题。



5)拖延案件办理千余天不结案、不追逃、不追责,严重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 今日为2026年5月6日,已是本人今年第24次拨打政府热线举报该案。现正式实名举报,恳请上级纪检、公安督查部门介入彻查: 一、依法对四人团伙全部涉案人员一并立案追责,追回全部被盗财物;

4)仅口头告知可走调解赔偿途径。 办案民警在监控证据确凿、案情清晰的情况下,罔顾事实、颠倒黑白,强行认定无违法事实;还刻意欺骗、误导老年人签字画押,程序违法、行为失范。 综上,厂桥派出所办案人员存在明显包庇、纵容团伙犯罪嫌疑人的严重问题,办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3)2. 案件受理第三十一天,派出所给出答复:盗窃案仅追回8件T恤、链锁一把,其余被盗财物至今未追回;告知盗窃案要延长办案期限60天,却拒不出具任何延长手续。 3. 对于四人故意暴力损毁财物一案,在有监控铁证的前提下,办案人员竟擅自认定“没有违法事实”,作出终止调查决定,

2)案发报警次日,我已主动向厂桥派出所提交完整监控录像证据,证据确凿、事实清晰。但案件办理中严重不公、拖延敷衍: 1. 四人团伙作案,厂桥派出所仅对其中1人作出处罚,其余三名涉案嫌疑人逍遥法外长达两年多,至今未被追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