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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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tta_Leon 因为,很酷
黑太阳让人想到带来无数恐怖的纳粹以及这个标志本身就具有威压性的暗示
整体基调压抑恐怖,让人联想到血腥的战争
每个时代都一样,将“集体自我”塑造成“死神”是独属于沙文主义者的浪漫
至于为什么还有纳粹,粉红和纳粹,无非临门一脚,而为什么非要是纳粹,这是在长期压抑下发展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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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山海经・洼地内经・河南篇】
◆河南
这个省,堪称前互联网时代的小东百。
那时候,全国各地但凡出点儿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情,一准儿有人跳出来说“是河南人干的”,甚至很多南方系媒体明目张胆地在报纸头版刊载“河南人偷/抢/骗xxx”之类的报道。
现在提到东百人,主要的坏印象还是素质低、不道德这一层级,但是前互联网时代的河南可是跟“偷抢拐卖、杀人越货”挂钩的。比如众所周知的河南人拐卖小孩和妇女、偷尸体配冥婚、驻马店到处都是诈骗窝点、河南人把擀面条机器改装成杀人器械杀人取乐(河南平舆11·12特大杀人案)。除却此类民间恶性事件,还有政府机关失职失能造成的河南血祸(一称,河南艾滋病大规模传播事件,当时在河南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就是李克强)。
相较于其他抽象的内陆省份,河南还有个显著特点就是“主与奴,泾渭分明”——下面都乱成一锅粥了,但是老爷们的日子不受丝毫影响。要知道,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同时又是个现代化产业资源极为匮乏的农业省。因此,政府的失职与失能会把这片洼地的恶性竞争激发到相当高的量级上,人性中最丑陋和最凶恶的部分也正是在这样的竞争中逐渐显著化和极端化的。
诚然,进入2010年代后,河南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至少在治安层面不再是无主之地了。我去过好多次河南,虽然体验一言难尽,但是并没遇到“差点被杀、被抢、被偷、被拐”的事情。
(注意:没有“差点被偷”是因为被偷完了,好在那位神偷很讲道义,只拿了钱,证件跟火车票给我留在钱包里了,免去了我人在囧途的风险。河南人,中!)
不过,终归是僧多粥少的贫乏之地,河南人(尤其是留在省内的人),总给我一种“活不起”的匮乏感。不同于东百当地人的“安贫乐道”——妹钱就妹有呗,害能咋滴,咋过不是过捏?——河南人几乎不愿意放弃任何蝇头小利,或者说,哪怕一个钢镚儿,都能让这里的人绞尽脑汁。
刚才说,这地方治安变好,那是指恶性事件锐减,偷和骗其实一点不少。而且,这里的“骗”甚至很难定义为违法,也许称作“套路”更恰当——缺斤少两、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屡见不鲜,当地人却早已习以为常。比如,水果花篮从中间往下全是蔫果烂果;买袋凉拌菜,老板可劲往里面倒醋压秤;吃烩面,不能提前说加肉加菜,必须等食物端到你面前再说,让老板当你面加,不然他敢只收钱不加料;街边卖熟食的,写着免费试吃,然而,ABC三样小吃并排摆着,其实只有A免费,A摆在B和C的中间,你吃了A,摊主会“和热情地”让你再尝尝,这时候正常人难免会想试一下B或C,那就恭喜你上钩了,吃了就得买,而且摆出来的B和C往往是切丝的,但是真正售卖的B和C大概率是按“块”卖的,特大一块,一发入魂。
以上还只是这地方路边摊的一小部分套路,其他方面,类似《山东篇》所提到的掌握民国时代江湖骗术的“匠人”更是层出不穷。比如,河南县城乡镇的就街头常见一些古早骗术,这里以“猜绳头”为例:一根绳子盘呈螺旋状,摊主把一根木棍插在螺旋的正中心,两个绳头盘在最外环。按常理,拽其中一个绳头能把整根绳子拽出来,而拽另一个绳头则会被棍子卡住。摊主让你拽,拽对了奖20,拽对了罚10块。这可不是50%概率算期望值的数学游戏,人家打的那叫“机关结”,你就拽去吧,怎么拽怎么错。与此类骗术同理的还有“八卦盘”、“猜正反”,就不一一展开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并非偶尔才能看到的“奇技淫巧”,当地有祖传干这行的,道具都是爷爷辈传下来的,甚至听当地人说,城周边的几个村就靠这个谋生,每天拎着道具,蹬着自行车流窜摆摊。
民间如此, 官方设施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河南的人文资源很丰富,少林寺,云台山、龙门石窟等等古迹也开发得相当成熟。问题是,这里的“成熟”似乎搞错了方向。私以为,任何一个正常国家,其旅游景点的成熟开发都是为了方便游客观赏游玩,然而,河南景点的“成熟开发”是算准了游客的每一步,真正做到把游客逼到退无可退,进而成功榨干他们的钱包。
就拿云台山为例,这景区号称有套票,然而额外收费的景点多到令人发指(甚至有夜景费),不仅景点,就连一条寒酸的玻璃栈道都要额外收费。而且,这些收小钱的项目往往设置在景点与公交站之间,游客们等公交时难免无聊,于是抱着“来都来了”的心态把冤枉钱砸给了一个个鸡肋的“打卡地”。
再说少林寺。我觉得任何有佛教信仰倾向的人都应该去这地方去去魅,体验一下“佛门清净之地”的世俗犬马。抬价卖的线香和假佛珠自不必言,偶尔还能听到披着山寨袈裟的几位冒牌大师(非少林寺僧人)聚在一起唠家常,时不时传出一句“卧槽”。更可笑的是,真大师和假大师的相处十分和谐,假大师们甚至敢进到寺里当着真大师的面卖货,颇有一种“你赚你的,我赚我的,大家一起发财”的狼狈为奸之感。
当然了,其实你也分不清谁真谁假,因为真大师也会主动过来搭讪,跟销售一样忽悠你开光祈福,从小背包里掏出珠子或者护符问你买不买。
当初,在少林寺的常住院里,一个和尚先是颇为正经地对我念叨了几句类似佛经的咒语,然后问我要不要祈福或者请佛珠。我说“我可不请你这里的珠子,太不吉利了。”和尚问我哪里不吉利。我说“你这儿叫常住院,天天住院谁受得了哇。”此言一出,好几个披袈裟的大师当场把眼睛瞪圆了看过来,好像下一秒就要摆出十八罗汉阵来干我。
说到十八罗汉阵,少林寺的武术项目也是个大坑。虽然,这几年我听说爱好武术的日本人也会去少林寺修炼,也许是已经整改过了吧,但是少林寺当初的武术体验项目非常敷衍,基本就是摆个姿势拍个照,所谓的武僧很可能是从外面雇来随便剃了个光头就滥竽充数的临时工。因为我问过其中一个武僧几岁出家,什么宗派,他不回答就算了,居然还生气了,反问我一句“你管得着吗?”
那么,既然河南这么多坑,为什么我还要去好几次呢?
还是因为河南雄厚的文化底蕴。
毕竟中原之国,华夏之根本。洛阳博物馆、郑州省博、安阳殷墟、开封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二里头夏都等等,相比于远离市区的坑人景区,这些承载着历史讯息的博物馆大多坐落在交通便利、娱乐设施齐全的市中心,并且多数免费(除殷墟)。在这些无比珍贵的历史瑰宝中逛累了就去尝尝当地物美价廉的小吃,感受一下中国的乡土味道,这是我在那片洼地生活时为数不多的户外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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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hinofujivy 我家人反对我最近旅日,不过理由是他人知道了不好,确实,这不是我可以控制的,很多人就是只会因为你在靖国神社排泄/防火,砍日本人,操日本女人而原谅你去日本玩。当然我清明节还是去了日本玩,又没人查我护照我不说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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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levo74845903 @Vanish_th @Suyuan19760909 看得我好力竭...当说不下去民国一点也不民主宪政的时候:历史的进步就是新暴力对旧暴力的胜利,我不图地主,地主就要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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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ish_th @Suyuan19760909 国民党的吹嘘者实际上就是怀念民国时期,而且民国钢铁产量直到43年才达到5w吨,一艘重巡洋舰都达到了几千吨……民国是中国相当糟糕的一段时期,简洁点说就是你杀我我杀你,建设什么的人民什么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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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所谓"黄金十年"的发展,中国的工业基础反而出现了严重倒退。莫过于汉阳铁厂的命运,清末由张之洞创办的钢铁厂,在北洋时期年产能达到5万吨钢材,却在国民党接管后完全停止了炼钢生产。"黄金十年"后,国民党军队仍在使用张之洞时代汉阳兵工厂生产的"汉阳造"步枪,几乎丧失了所有重武器生产能力
❂渴望救赎的男孩✠@ke_jiu21060
@Suyuan19760909 为三大战役国军将士主力尽丧这一历史悲剧而幸灾乐祸之人要么是被洗脑的蠢材,要么就是狗汉奸 国党黄金十年、新生活运动、八年抗战、制定宪法、减租和平土改、十大建设、振兴台湾经济全面吊打赤虏,是自明朝灭亡后最有资格代表汉族利益的政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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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dge230282 @ZhaXia123 我这么说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于过于低等的动物我们无法界定对于它们来说什么叫虐待。
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也很简单:假如我遇到了一个特别心疼蚂蚁,见不得蚂蚁被人踩死的人,我也绝对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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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Ifantrygroup @ZhaXia123 既然你认可我在此作出的对你的观点描述那么我是否可以说你认为假设有人对不会感受到痛苦的动物产生了感情,他人给此人展示了虐杀该物种行为,那么由于此物种没有感知痛苦的能力所以所以此人对于虐杀行为而感受到的对自身情感的伤害是不正当的,臆想而来的,因此此人不应该受反虐待动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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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Ifantrygroup @ZhaXia123 我不能认可所有痕迹和证据被掩盖的前提下这件事就等同于从未发生过,因为有一只能感受到痛苦的动物确实在此事中被以痛苦的方式虐杀,如果你认为此事就等同于从未发生过那么我可以说你支持的反虐待动物实际是在反对对人造成伤害的虐待动物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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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dge230282 @ZhaXia123 那你这话说的挺搞笑啊,我们假设这是一件完全发生于密室中的事件,尸体被主人处理了,没有痕迹留下,他自己也从来不说,那这件事完全就等同于没发生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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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Ifantrygroup @ZhaXia123 也就是说你不认为如果有人饲养没有感受痛苦能力的动物且对这种动物持有感情那么虐待这种动物即使伤害到这类人群那么他们也不处于反虐待动物=保护人类的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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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dge230282 @ZhaXia123 你到底看没看完?对于你说的这个范围,标准异常简单:只适用于能感觉到痛苦的生物,所有脊椎动物,头足纲,部分十足目甲壳动物等,这个概念在生物学上很明确
x.com/i/status/20506…
432InfantryRegiment@432Ifantrygroup
于规范而言,我认为应满足以下两点: 1.目的不明。假如你喜欢吃狗肉,那我顶多不和你吃饭就是了,不至于和你绝交。 2.在结束动物生命的过程中没有主观主动采取减少动物痛苦的方式。 在此基础上,反对虐待动物是完全应当的,且反对虐待猫狗是反对虐待动物的主要斗争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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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Ifantrygroup @ZhaXia123 我认可对于展示虐待动物的行为本身是在虐待人,但是虐待动物行为如果发生在饲主和饲养的动物之间且未经展示给他人那么对于“虐待动物就是在伤害人”的判断我不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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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Xia123 @Sledge230282 能听懂中国话不,我看了不舒服是用来指导我自己行动的,不适用于你们。
另外我什么时候说“因为...所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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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Ifantrygroup @ZhaXia123 关于“因为...所以...”:“虐待动物的人,是通过伤害和杀戮获得快感,成为杀人犯的可能性要大于其他无法通过并且抗拒从伤害和杀戮中获得快感的人。”禁止虐待动物并不能让虐待动物的人转变为反对虐待动物的人,我认可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展示实际是在伤害人,但这和所谓的杀人犯的关系我实在无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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