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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國際通緝犯,看見台灣的無奈
西班牙男詐騙十億事件。
一名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他在義大利犯下高達約10億台幣的詐騙案,義大利、西班牙警方發布國際通緝令,國際刑警組織列為紅色通報對象。
2024年10月,透過義大利媒體報導,他帶著妻小在台灣生活長達 5 年。
奧納特自2019年入境台灣,已取得居留證,期間在台北開餐酒館,甚至在 8 家銀行開戶。立委質疑洗錢防制機制存在漏洞。
由於奧納德在台灣並未犯罪,且台灣與西班牙、義大利之間沒有司法互助協定,也沒接獲任何國際單位尋求協助,台灣無權直接逮人。只能移民署以行政方式驅離。
2024-10-13
移民署依據《移民法》第18條規定,要求他在六日內離境。奧納德認為該處分違法,申請停止該處分。
2024-10-18
移民署決定強制驅逐。但奧納德的律師向法院聲請提審。法院認為程序有瑕疵(未充分陳述、未提供西班牙文文件)裁定應釋放。
然而他已被送往新加坡。
不過,新加坡拒絕他入境(新加坡的理由是什麼呢 )所以他又坐飛機回到台灣。
2024-10-19
移民署再次將其遣送出境,最終他抵達德國。
到德國後,他不滿移民署,奧納德主張,他沒有犯罪行為,將他驅逐出境妨礙其人身自由。不過,台北高等法院駁回他的聲請,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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