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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观点
周星驰 这一生,都在传播童年贫穷留给他的创伤,没有治愈,只是传播。
周星驰:从喜剧之王,到一座孤岛
1980—1988:没有人托举他的年代
1982年,周星驰拉着梁朝伟一起报考TVB艺员训练班。
梁朝伟考上了,周星驰落榜,最后靠人说情,才进了夜间训练班。
毕业以后,梁朝伟很快成为“无线五虎”,周星驰却被分去主持儿童节目《430穿梭机》,一做就是将近五年。
那几年,他一直在等一个真正的角色。
跑龙套时,他在《射雕英雄传》里演一个宋兵,出场没多久,就要被梅超风一掌打死。
他问导演:能不能先用手挡一下,再死?
导演直接拒绝。
一个龙套,按照要求死就行了,哪来那么多想法。
十几年后,周星驰把这段经历原样放进《喜剧之王》。
那时候的他,没人听他说话,也没有资格决定自己怎么死。
这段经历,后来成了理解周星驰的一个关键。
他太知道被人轻视是什么感觉。
也正因为如此,一旦拥有了决定权,他就再也不愿意把权力交给任何人。
1988—1990:李修贤,第一个托住他的人
1988年,李修贤选中周星驰,出演《霹雳先锋》。
周星驰凭这个配角,拿下第25届金马奖最佳男配角。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被电影圈看见。
随后,他签进李修贤的万能影业。
李修贤给了他进入电影圈的机会,也给了他最早的一纸合约。
问题是,这份合约签在周星驰成名之前。
1990年,《赌圣》上映,票房超过4100万港币,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周星驰一夜之间,从儿童节目主持人,变成整个香港最值钱的男演员。
但他的合约,还是那个不值钱时签下的低价约。
流传最广的版本是,李修贤按照旧合约,把周星驰外借给其他片商。
片商支付的是巨星价格。
周星驰拿到的,却还是合约里的固定收入。
中间的差价,归公司。
站在李修贤的角度,当初是自己承担风险,签下一个没人要的儿童节目主持人。现在演员走红,公司按照合同赚钱,天经地义。
站在周星驰的角度,观众买票,是因为周星驰。
既然市场已经用票房证明了他的价值,为什么还要按照过去的低价,把大部分利益交给公司?
这也是周星驰此后几十年反复出现的矛盾:
别人认为,自己给过他机会,承担过风险,因此有资格分享成功。
周星驰则认为,成功发生之后,过去的投入都已经不重要了。
真正让项目赚钱的人,是他。
约满以后,周星驰离开。
恩师变成仇人。
李修贤此后二十多年,多次公开批评周星驰忘恩负义。
两人再无合作。
周星驰第一次证明了,只要自己足够值钱,就可以摆脱旧的利益关系。
他也从这次经历里学会了一件事:
不能让别人控制自己的合约,
不能让别人借自己的名字赚钱,
钱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1990—1995:永盛给了他最好的时代,他却不愿意永远给别人打工
离开李修贤以后,周星驰进入向华强、向华胜兄弟的永盛体系。
永盛接住了周星驰最值钱的几年。
《赌侠》《整蛊专家》《逃学威龙》《鹿鼎记》《武状元苏乞儿》,一部接着一部。
1992年,香港年度票房前五名,全部是周星驰主演:
《审死官》《家有喜事》《鹿鼎记》《鹿鼎记2》《武状元苏乞儿》。
这一年,被称为“周星驰年”。
但票房越高,周星驰越难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演员。
投资方认为,电影是一个完整系统,公司出钱,找导演,组织剧组,安排发行,承担亏损风险。
周星驰只是其中最重要的演员。
周星驰却越来越认定:
导演可以换,编剧可以换,投资人也可以换。
真正不能换的,只有周星驰。
既然观众买的是“周星驰”三个字,
他就不愿意只拿演员片酬。
他要改剧本,要决定表演,要控制镜头,要参与分账。
还要决定最终的电影应该是什么样子,
问题很快从投资方蔓延到导演。
杜琪峰执导《审死官》,拿下1992年香港票房冠军。
第二年,两人又合作《济公》,结果《济公》票房和口碑都不理想,片场也不断发生冲突。
杜琪峰后来公开表示,不会再和周星驰合作。
王晶与周星驰合作过十余部电影,最后同样分道扬镳。
王晶后来在访谈中反复表达过类似的判断:
周星驰的才华是真的,难相处,也是真的。
所谓难相处,并不只是脾气不好。
更核心的问题是,周星驰很难承认一部成功的电影,是由很多人共同创造的。
电影不好,他会认为是导演、编剧、演员没有执行好。
电影成功,他又会认为,是自己把所有人的能力组织了起来。
最后的功劳,仍然应该归他。
1994年,周星驰成立彩星公司。
他的第一个项目,是与西安电影制片厂合拍,由刘镇伟执导的《大话西游》。
上下两部电影,在当年票房惨败,彩星公司随之倒闭。
这是周星驰第一次自己当老板。
也是他第一次发现,拥有全部控制权,不等于一定成功。
几年以后,《大话西游》通过盗版VCD和内地高校传播,逐渐成为一代人的文化记忆。
但后来的封神,救不了当年的公司。
与永盛续约谈崩以后,双方彻底分开。
1996年,周星驰重新成立星辉公司,首部作品是《食神》。从此以后,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高片酬演员。
他要做老板,要掌握公司,掌握版权,掌握电影,
也掌握最后的利益分配。
多年以后,向太陈岚在《美人鱼》上映前夕连续发表长文,公开炮轰周星驰。“没有向家,就没有周星驰”的说法,也由此反复被提起。向太认为,他们给了周星驰最重要的平台。
周星驰不这样看,在他的逻辑里,永盛不是成就了他,是他用自己的票房,成就了永盛。
这也是他后来所有合作关系的底层逻辑:
别人给他的机会,他会记得一段时间,但只要项目成功,他就会迅速认定,真正创造价值的人是自己。
2001:林小明承担了风险,周星驰却不愿意继续分收益
香港电影进入低潮以后,周星驰筹备《少林足球》。
“功夫加足球”,再加上大量特效,在当时并不是一个稳妥项目。成本高,风险大,题材也怪。
寰宇老板林小明愿意投资,相当于在周星驰最需要资金的时候,押了一次重注。结果,《少林足球》以6073万港币,再次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影片横扫第2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七项大奖。
周星驰一人拿下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
黄一飞凭借“大师兄”一角,拿下最佳男配角。
电影拍摄时,为了完成被酒瓶砸头的镜头,黄一飞据称被真酒瓶砸了几十次。
这也是周星驰工作方式的一个缩影。
为了最后的效果,他可以让演员不断重来。
因为在他看来,作品最重要。
至于演员付出了多少、剧组承受了多少,都是完成作品必须支付的成本。
《少林足球》大卖以后,真正的矛盾才开始。
电影不只有院线票房,还有海外版权、录像带、DVD、电视播放、游戏、动画和其他衍生价值。
林小明认为,自己承担了前期投资风险,当然应该继续分享电影成功后的长期收益。
周星驰却认为,《少林足球》之所以能成功,核心是自己的创意、导演、表演和名字。
钱虽然是林小明出的,但真正把钱变成价值的人,是周星驰。
于是双方围绕海外版权和收益分配发生争议,最终对簿公堂。林小明公开表示,不会再有下一次合作。
这件事最能说明周星驰所谓“吃独食”的本质。
他不是简单地喜欢钱,而是始终认为,别人对项目的贡献,都可以计算成成本。
投资人出了钱,应该获得有限回报,
演员出了力,应该获得片酬,
编剧写了剧本,应该获得稿费,
武术指导设计动作,应该获得服务费。
但电影真正长期产生的价值,包括版权、IP、衍生开发和品牌溢价,最终应该属于他。
因为他认为,离开周星驰,这些东西根本不值钱。
这种逻辑对他自己当然有利,
但对合作方来说,等于他们陪他承担最危险的第一程。
项目一旦成功,后面的利益,他就不想再分了。
《少林足球》也是吴孟达与周星驰合作的最后一部电影。
当时没人知道,这会是最后一部。
2004:《功夫》登上巅峰,出钱的人、出力的人,最后都没有留下
《少林足球》之后,周星驰找到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
哥伦比亚参与投资和海外发行,让《功夫》获得了当时华语电影中罕见的制作规模。
动作导演最初是洪金宝,洪金宝带着自己的武术团队进入剧组,拍摄几个月后,洪金宝离开。官方说法,是档期和健康问题。
流传更广的版本是,周星驰不断推翻已经设计好的动作,反复要求修改,洪金宝和武术团队无法忍受这种工作方式。洪金宝后来公开说过,不会再与周星驰合作。
袁和平随后接手。
周星驰请洪金宝,是因为需要洪金宝的能力。
但他又不可能真正把动作部分交给洪金宝决定。
在周星驰的电影里,所有人都可以是专家。
但最后的专家,只能是周星驰。
别人可以提供方案,周星驰负责推翻。
别人可以完成执行,周星驰负责判断。
一旦电影成功,观众记住的也不会是洪金宝、袁和平或者动作团队。
只会记住周星驰的《功夫》,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也是所有合作关系最危险的地方。
《功夫》最终在香港拿下6100多万港币,第三次刷新周星驰自己的票房纪录。
全球票房约一亿美元,并拿下金像奖、金马奖双料最佳影片。但电影成功以后,哥伦比亚与周星驰的后续合作也没有真正延续。
《功夫2》喊了很多年,始终没有正式开拍。
一个理论上只要启动就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续集,被一拖再拖。
原因当然不只有分账,但分账、版权和控制权,一直是绕不开的问题。
别人愿意出钱,是为了分享成功。
周星驰需要别人出钱,却不愿意在成功以后,长期分享最值钱的部分。
吴孟达原本在《功夫》中有角色。
因为SARS导致拍摄延期,他已经接了其他工作,最终错过。
此后,两人再也没有等到档期真正对上的一天。
吴孟达生前反复澄清,两人没有不和。
他还说过:他没退休,我没死,就还有机会。
2021年2月27日,吴孟达因肝癌去世。
周星驰亲自前往灵堂,机会没有了。
同一时期,周星驰原来的创作班底也在不断散场。
刘镇伟、李力持、谷德昭、曾谨昌,这些曾经与他共同署名剧本、导演和创作的名字,从2000年代开始,陆续从周星驰电影的片头字幕里消失。
罗家英、苑琼丹、黄一飞,各自离开,各自谋生。
长期留在星辉,至今仍公开替周星驰说话的,只剩田启文等极少数人。
这些人为什么走,不能简单归结为一件事。
有人是创作分歧,
有人是利益矛盾,
有人只是各自发展。
但所有人加在一起,呈现出的结果很清楚:
周星驰越来越成功,
周星驰电影里的老面孔,却越来越少,
因为在周星驰的体系里,任何人都可以被替换。
只有周星驰本人不能被替换。
编剧、演员和签约艺人:钱不多,他也不愿意多给
周星驰对大资本的分账敏感,
对小合作方的钱,同样敏感。
按照流传的说法,编剧司徒卓汉曾经向周星驰报出十五万港币稿酬,周星驰只愿意支付十万。
十五万和十万,对一部商业电影而言,根本不是决定性成本。
但周星驰仍然要压价。
因为在他的创作逻辑里,编剧写出的只是初稿。
真正决定笑点、表演、节奏和最终成片的人,还是他。
既然剧本最后还要由他修改,编剧就不值那么多钱。
梁小龙出演《功夫》里的火云邪神后,一度签进周星驰旗下公司。
梁小龙后来公开表示,签约之后,很多演出工作依然需要自己寻找,公司却仍要从收入中抽佣。
从公司的角度,签约艺人、管理经纪事务,抽佣是行业惯例。
从梁小龙的角度,公司没有提供足够资源,工作是自己找的,却还要拿走三成。
这也是周星驰利益逻辑的另一面:
别人的钱,他会计算得非常清楚。
自己的责任,却未必按照同样严格的比例计算。
项目需要艺人时,艺人是公司资产。
艺人需要资源时,公司却未必能真正托住他。
吴孟达、梁小龙、黄一飞、罗家英、苑琼丹,这些人共同构成了周星驰电影最被观众记住的世界。
但在商业结构里,他们大多只是演员。
拿片酬,完成角色。
电影之后几十年持续产生的品牌价值,最终仍然归属于“周星驰电影”。
周星驰保留了最大的长期价值,
其他人拿走的是一次性收入。
这当然符合很多电影项目的商业规则。
但当一个创作者长期把所有合作都处理成一次性交易,最后得到的也只能是一批又一批一次性合作的人。
2008—2015:退出主演以后,他开始直接与资本争钱
《长江7号》于2008年上映,这是周星驰最后一部主演的电影。此后,他逐渐退到幕后。
2013年,《西游降魔篇》上映,票房12.46亿元,成为年度华语片冠军。
电影成功以后,周星驰旗下崴盈投资依据一份“票房超过5亿元后阶梯分红”的补充协议,向华谊追讨8610万元。
周星驰方面认为,王中磊曾经答应,电影票房达到相应规模后,给予额外收益。
华谊则认为,相关协议没有正式签署,也没有经过上市公司的有效决策程序,因此不能生效。
双方最终进入诉讼。
2014年至2015年,两审结果,周星驰方面均败诉。
这件事的重点,不只是8610万元到底该不该给。
而是《西游降魔篇》已经取得了空前成功。
正常情况下,一次成功合作,应该成为下一次合作的基础。
到了周星驰这里,却再次变成分钱时的决裂。
华谊承担了投资和发行风险,电影大卖以后,周星驰认为,原来的收益还不够。
因为票房超过预期,自己的价值也应该重新计算。
问题在于,资本的逻辑是:
亏损时,按照合同承担。
盈利时,也按照合同分配。
不能电影亏了,投资人认账。
电影赚了,核心创作者又要求重新谈价。
周星驰的逻辑则是:
合同签署时,没人知道电影会这么成功。
既然成功主要来自我的创作和品牌,原来的分配方式就低估了我的价值。
两套逻辑,都能自圆其说。
但对于合作关系而言,结果只有一个:
项目越成功,双方越容易翻脸。
后来,周星驰与徐克合作《西游伏妖篇》,阿里影业等公司参与投资。
电影票房达到16.5亿元,但口碑平平。
周星驰与阿里影业也没有由此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资本换了一家又一家,矛盾却总是相似。
因为周星驰需要的,不是普通投资人。
他需要的是愿意出钱,却不干涉创作;承担风险,却不过多分享收益;项目出现问题时负责兜底,项目成功以后又接受周星驰拿走最大价值的人。 (凯子???)
2016:《美人鱼》赚到顶峰,他又想把下一轮利益留给自己
2016年,《美人鱼》上映
影片获得18亿元保底发行,最终票房达到33.9亿元。
这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票房突破30亿元的电影。
纪录一直保持到第二年的《战狼2》。
《美人鱼》的成功,再次证明周星驰的名字拥有巨大的市场价值。
也再次放大了他与合作方之间最根本的矛盾。
资本认为,自己承担了保底、投资、宣传、发行和市场风险,因此应该分享项目成功。
周星驰则会认为:
电影能卖到33.9亿元,归根结底,是因为观众相信周星驰。
光线等合作方在第一部中参与投资和发行。
到了《美人鱼2》,原来的合作结构没有延续。
第一部成功以后,周星驰认为合作方分走的利益太多。
于是第二部不再按照原来的结构合作,而是重新组织资金和制作,希望把更多版权、控制权和收益留在自己的体系中。
第一部风险最大时,大家一起承担。
等IP已经被验证,续集理论上更容易赚钱,原来的合作方却被换掉。
从周星驰的角度,他是在收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价值。
从合作方的角度,这等于陪他走过最危险的一程,等到真正可以稳定赚钱时,却被踢出了牌桌。
同期,新文化传媒以13.26亿元,收购周星驰旗下PDAL公司51%的股权。
周星驰签下对赌协议:
数年内,公司净利润合计超过10亿元。
如果没有完成,他需要自掏腰包补足。
周星驰拿到了巨额资金,也把未来作品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业绩。
对赌从资金,变成枷锁。
《西游伏妖篇》票房16.5亿元,口碑一般。
《新喜剧之王》于2019年上映,票房6.24亿元,被不少观众视为赶工交差。
业绩仍然没有达到预期。
过去,周星驰总想把更多利益留给自己。
到了对赌阶段,他终于拿到了更完整的资本收益。
代价是,资本也用最直接的方式,把利润指标压在了他身上。
《美人鱼2》:想把更多东西抓在自己手里,最后所有人的钱都被困住了
《美人鱼2》于2018年3月在深圳低调开机。
此后,项目陷入漫长的后期。
初始成本据称约4亿元,因为多次补拍、特效重制和利息累积,据称总成本已经超过7亿元。回本线也被推高到24亿元左右。
投资人刘央曾公开抱怨,自己投入巨大,项目多年没有上映,资金长期被压,直言被“拖惨了”。
片中两名男艺人先后成为劣迹艺人,相关戏份需要删除、替换。还传出过AI换脸、重新配音等处理方式。
2021年,影片在深圳进行大规模补拍。
2022年,又因疫情等原因重拍部分场景。
此后,补拍和后期调整反复传出。
豆瓣页面上的上映日期,一度写到“2028,未定”。
这部电影最讽刺的地方在于:
周星驰一直希望减少别人对项目的分配,增加自己对投资、版权、制作和收益的控制。
但当原来的合作结构被拆掉,更多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后,他并没有证明,自己能够稳定地管理一部如此庞大的商业项目。
项目规模越大,越不能只靠一个人的审美和意志运行。
周星驰想少分一点给别人。
最后却可能让所有人都分不到。
这就是“吃独食”走到极端后的结果:
不是一个人赚得更多。
而是一桌饭放到发霉,谁也吃不上。
前女友于文凤: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在法庭上算账
于文凤曾经是周星驰交往时间最长的女友之一,也长期参与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
两人分手多年以后,于文凤起诉周星驰,追讨约7000万港币的投资分红。
于文凤方面认为,双方曾经存在收益分配约定。
周星驰方面则认为,相关承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义务。
2021年,法院判周星驰胜诉。法律上,周星驰赢了。
但这件事仍然延续了他人生中最熟悉的结局:
关系开始时,双方谈感情、信任和共同利益。
关系结束时,双方拿出合同、承诺和分账比例,在法庭上计算每一分钱。
朋友如此。投资人如此。合作公司如此。
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是如此。
短剧与旧IP:团队散了以后,只剩“周星驰”这个名字还能反复变现
《新喜剧之王》以后,周星驰多年没有正式上映新的导演长片。他开始进入短剧领域。
《金猪玉叶》《大话大话西游》等项目,都把“周星驰”放在宣传的中心。
由周星驰发起,
周星驰监制,
周星驰把关,
周星驰作品。
但周星驰本人不出演。
过去那些编剧、导演、配角和创作班底,也基本不在。
剩下的是一批新人,按照所谓“周星驰式喜剧”进行表演。
结果并不理想。
因为周星驰电影最不可复制的部分,从来不是几个桥段,也不是几句台词。而是周星驰本人,加上一整套长期磨合出来的创作共同体。
现在,他保留了“周星驰”这个最值钱的品牌。
却失去了共同创造这个品牌的人。
于是,他只能继续使用过去的IP。
《大话西游》
《喜剧之王》
《少林足球》
这些作品的价值,被一遍又一遍重新调用。
当年共同创作的人散了。
作品留下的长期品牌价值,却被集中到周星驰一个人的名字下面。
2026年7月11日:《功夫女足》,又一次把旧情怀端上桌
2026年7月11日,周星驰执导的《功夫女足》上映。
这是他时隔七年推出的新导演电影。
也是《少林足球》上映25周年后的精神续作。
周星驰本人没有正面出镜,只在片尾彩蛋中留下一个背影。
影片首日票房突破2亿元,并刷新中国影史暑期档首映日场次纪录。
还是足球,还是功夫,还是小人物,还是逆袭,
还是在调用《少林足球》的记忆。
但当年真正共同创造《少林足球》的人,已经不在了。
林小明不在。吴孟达不在。
原来的演员、编剧、武术团队和香港电影工业环境,也不在。
周星驰保留了最核心的IP。
也保留了最终的控制权。
但IP并不是一个人的回忆。
《少林足球》之所以成为《少林足球》,不只是因为周星驰。
周星驰始终认为,自己是那个最不可替代的人。
这当然没错。
但他进一步认为,既然自己不可替代,其他人的贡献就可以被低估,可以被压价,可以被替换,可以在成功以后少分一点。
这才是他几十年合作关系不断断裂的根源。
从喜剧之王,到孤岛之王,
周星驰不是被某一个人封杀。
也没有一份真正存在的“全行业封杀令”。
周星驰始终认为,成功主要属于自己。
只有周星驰的名字、创意和判断,才是项目真正的价值。
他总觉得别人拿多了
投资人拿多了,
公司拿多了,
编剧拿多了,
演员拿多了,
经纪关系里的艺人,也拿多了。
只要项目成功,他就想把更多版权、更多利润、更多控制权,重新收回自己手里。
开始的时候,这种做法让他摆脱了低价合约。
后来,让他摆脱了电影公司。
再后来,让他摆脱了投资方、导演、编剧和老演员。
他越来越自由,
也越来越孤立。
他拿回了版权,
拿回了公司,
拿回了创作权,
拿回了最终剪辑和项目主导权。
也一次次试图拿回更多分账。
最后,他终于成为整套系统里最不可替代的人,
但代价是,那套系统本身已经没有了。
情怀当然还可以卖出第一张票。
“周星驰”三个字,也仍然足以让无数观众走进电影院。
只是电影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就能完成的东西。
PS:
周星驰真的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复杂,以及人类样本的多样性。
中文

现在的互联网已经陷入了伪智力繁荣。
我就特别奇怪,大部分播客2个多小时,3个多小时,AI这种技术性播客暂且不谈,其他类型那种心灵鸡汤式的播客、可以说毫无信息价值的播客的真有人能听完,而且还是每一期,甚至每一个session都写感想发朋友圈自己大肆宣扬一下?
从话题到对话人,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的太多了,所以有的时候我也很矛盾,我是该说民智开了还是没开呢。你说没开吧,个个还觉得自己不是普通人,觉得自己都看懂这个国家、看懂这个社会,开了吧喜欢的内容还都是自我感动,鸡汤式成长。
现在的互联网让人可以轻易接触到各种宏大叙事的名词。一个人看几段短视频、读几篇爆款文章,就能迅速武装出一套虚假自信。
这种自信是悬空的。
很多人面对真正复杂的现实、深刻的技术逻辑或严肃的系统性思考时,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底层认知能力。
于是,只能退回到最舒适的区域,去听那些两三个小时、满是情绪泡沫却没有任何实质信息的谈话,当然,也有可能当bgm听了。
相比之下,内容的长短和深度反而不重要了,越是没有攻击性、越是车轱辘话越适合当睡眠或做家务时的渲染。听不听得懂、有没有思考,都是最不重要的事。
关于一些深刻的话题,我极度讨厌有些深度播客or视频下的评论弹幕“别说嗷”“这是能说的吗”这种论调。为什么不能说?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说完能给你抓到派出所关上个十天八天浸猪笼?只能说,谈论者本身就缺乏自信,逻辑和胆识,面对自己,面对这个主题。认知的自我矮化,更是一种集体的结构性怯懦。我极度厌恶。
这些人非常渴望体验一种触碰禁忌的刺激感,但他们又没有真正的胆识去承担任何代价。于是,在看到一些稍微需要动点脑子、稍微触及一点社会或人性底层的深刻讨论时,他们就会立刻刷这种弹幕。
深刻的话题通常是沉重的、复杂的,需要人直面现实的血淋淋,或者解析逻辑的盘根错节。面对这种高强度的认知挑战,缺乏自信和逻辑能力的人会感到恐慌和无所适从。
说白了,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不能说的禁忌。一切都是你自己在吓自己,仅此而已。播客本身是好的,但是许多播客的内容,从话题到对话人,乏善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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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haru banget liat video ini huhu 😭
waktu hotel ini mau dibangun, pengelolanya menemukan kalo lokasi tersebut ternyata udah lama jadi jalur kawanan gajah menuju pohon mangga liar.
akhirnya, jalur itu tetap dipertahankan.
jadi, kalo kita nginep di sini pas musim mangga, tamu diminta memberi jalan sambil menikmati momen langka ini dari jarak aman.
bahkan lobi hotel sengaja dibuat terbuka supaya gajah bisa melintas lewat resepsionis menuju pohon mangga favorit mereka 🥹❤️
Indon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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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面,是在2018年的冬天。也是北京,在金融街的某个大楼会议室里。某官员神色凌厉地训斥在场的一众金融机构的首席经济学家。
他点了高善文的名:"领导对你够宽容的,指示我们对你的言论要加强引导....."从那时候开始,所有经济学家的言论和市场观点都要纳入“引导”。记得那一天下午,窗外阴霾沉沉,室内气氛晦暗。名为首席经济学家座谈会,现场只有一个人在"谈",其他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散会的时候,我在金融街的街沿上跟高善文开玩笑:"高博,你闯了祸,把我们大家都带沟里去了,啥时候要请酒赔偿我们失去的言论自由。"
他没说话,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握别的时候,手还是很温暖,但脸色有点灰,不知道是天光的因素,还是心境的因素。
如今,这么多的悲伤在财经圈流淌,与其说是哀悼高善文的离去,不如说是哀悼一个能够自由表达观点的时代落幕。
转自@林采宜 的小红书账号。林采宜, 前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前华安基金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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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法开香堂
我不是智障,不必你告诉我,我清楚知道黑社会的性质涉及有组织犯罪。
可是,我们撇开这点,只是看香港黑社会开香堂收小弟的这个行为:
1、必须理解,在香港法律里,不需要是黑社会犯罪才犯法,你是黑社会就已经犯法,甚至......你不是黑社会可是自称黑社会而企图让另一个人相信,就已经足够构成犯法坐牢的了。
2、可以幻想,当黑社会的不会是什么文化人、读书人,对不对?他们只是犯罪团伙、江湖混混而已嘛。
在这个前提下,你会认为他们一定早就把那些过时的清朝仪式取消了,或者极度简化,对不对?
可是,他们没有!
开香堂是不能参观的,而且是很严厉地执行。我有一个发小后来加入黑社会,到我留学回来香港,他已经很高级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嘛,我就要求让我去见习一次。我当然知道帮规规定不能外泄,可是我以为,从小认识而且都什么年代了肯定只是随便走走流程谁会当真嘛,可是他很严厉拒绝了。过了几年我都忘了问过他,又问了一次,他说:“你已经是第二次问我了。以我们这交情,如果你要问我借100万,我几天就给你,问都不会问原因。可是,你今天这要求就过分了,请不要再提,你再问我们就朋友都做不下去了!”
因为不能参观,所以我们看不到。
可是,前几年在香港深水步区天桥底,也就是公开的大街一个隐秘角落,有人举行仪式被发现当场抓了。
警察会开发布会宣传自己成绩的嘛,所以我们能看到仪式现场的全部用品(当然新加坡和香港警察博物馆也有一些),很万万想不到大开眼界。
这次是为了处理南亚人入会手续。被抓的几个里面,还有一个越南人拿着入境纸,应该是从海外来参加的。
必须知道,随时可以被抓,被抓是得坐牢的,多一分钟就是多一份风险。可是后来警察说,开香堂物品虽原始,诗句仪式完全按照传统古法进行,每人走完一次流程需要20分钟左右,每一入会的人都一个一个轮着办理,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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