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binson · 鲁棒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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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son · 鲁棒逊
@python_xxt
AI | Life | Investing | 思考,是为了不被动地活着
Deep thinker try to think Katılım Haziran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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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观点
周星驰 这一生,都在传播童年贫穷留给他的创伤,没有治愈,只是传播。
周星驰:从喜剧之王,到一座孤岛
1980—1988:没有人托举他的年代
1982年,周星驰拉着梁朝伟一起报考TVB艺员训练班。
梁朝伟考上了,周星驰落榜,最后靠人说情,才进了夜间训练班。
毕业以后,梁朝伟很快成为“无线五虎”,周星驰却被分去主持儿童节目《430穿梭机》,一做就是将近五年。
那几年,他一直在等一个真正的角色。
跑龙套时,他在《射雕英雄传》里演一个宋兵,出场没多久,就要被梅超风一掌打死。
他问导演:能不能先用手挡一下,再死?
导演直接拒绝。
一个龙套,按照要求死就行了,哪来那么多想法。
十几年后,周星驰把这段经历原样放进《喜剧之王》。
那时候的他,没人听他说话,也没有资格决定自己怎么死。
这段经历,后来成了理解周星驰的一个关键。
他太知道被人轻视是什么感觉。
也正因为如此,一旦拥有了决定权,他就再也不愿意把权力交给任何人。
1988—1990:李修贤,第一个托住他的人
1988年,李修贤选中周星驰,出演《霹雳先锋》。
周星驰凭这个配角,拿下第25届金马奖最佳男配角。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被电影圈看见。
随后,他签进李修贤的万能影业。
李修贤给了他进入电影圈的机会,也给了他最早的一纸合约。
问题是,这份合约签在周星驰成名之前。
1990年,《赌圣》上映,票房超过4100万港币,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周星驰一夜之间,从儿童节目主持人,变成整个香港最值钱的男演员。
但他的合约,还是那个不值钱时签下的低价约。
流传最广的版本是,李修贤按照旧合约,把周星驰外借给其他片商。
片商支付的是巨星价格。
周星驰拿到的,却还是合约里的固定收入。
中间的差价,归公司。
站在李修贤的角度,当初是自己承担风险,签下一个没人要的儿童节目主持人。现在演员走红,公司按照合同赚钱,天经地义。
站在周星驰的角度,观众买票,是因为周星驰。
既然市场已经用票房证明了他的价值,为什么还要按照过去的低价,把大部分利益交给公司?
这也是周星驰此后几十年反复出现的矛盾:
别人认为,自己给过他机会,承担过风险,因此有资格分享成功。
周星驰则认为,成功发生之后,过去的投入都已经不重要了。
真正让项目赚钱的人,是他。
约满以后,周星驰离开。
恩师变成仇人。
李修贤此后二十多年,多次公开批评周星驰忘恩负义。
两人再无合作。
周星驰第一次证明了,只要自己足够值钱,就可以摆脱旧的利益关系。
他也从这次经历里学会了一件事:
不能让别人控制自己的合约,
不能让别人借自己的名字赚钱,
钱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1990—1995:永盛给了他最好的时代,他却不愿意永远给别人打工
离开李修贤以后,周星驰进入向华强、向华胜兄弟的永盛体系。
永盛接住了周星驰最值钱的几年。
《赌侠》《整蛊专家》《逃学威龙》《鹿鼎记》《武状元苏乞儿》,一部接着一部。
1992年,香港年度票房前五名,全部是周星驰主演:
《审死官》《家有喜事》《鹿鼎记》《鹿鼎记2》《武状元苏乞儿》。
这一年,被称为“周星驰年”。
但票房越高,周星驰越难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演员。
投资方认为,电影是一个完整系统,公司出钱,找导演,组织剧组,安排发行,承担亏损风险。
周星驰只是其中最重要的演员。
周星驰却越来越认定:
导演可以换,编剧可以换,投资人也可以换。
真正不能换的,只有周星驰。
既然观众买的是“周星驰”三个字,
他就不愿意只拿演员片酬。
他要改剧本,要决定表演,要控制镜头,要参与分账。
还要决定最终的电影应该是什么样子,
问题很快从投资方蔓延到导演。
杜琪峰执导《审死官》,拿下1992年香港票房冠军。
第二年,两人又合作《济公》,结果《济公》票房和口碑都不理想,片场也不断发生冲突。
杜琪峰后来公开表示,不会再和周星驰合作。
王晶与周星驰合作过十余部电影,最后同样分道扬镳。
王晶后来在访谈中反复表达过类似的判断:
周星驰的才华是真的,难相处,也是真的。
所谓难相处,并不只是脾气不好。
更核心的问题是,周星驰很难承认一部成功的电影,是由很多人共同创造的。
电影不好,他会认为是导演、编剧、演员没有执行好。
电影成功,他又会认为,是自己把所有人的能力组织了起来。
最后的功劳,仍然应该归他。
1994年,周星驰成立彩星公司。
他的第一个项目,是与西安电影制片厂合拍,由刘镇伟执导的《大话西游》。
上下两部电影,在当年票房惨败,彩星公司随之倒闭。
这是周星驰第一次自己当老板。
也是他第一次发现,拥有全部控制权,不等于一定成功。
几年以后,《大话西游》通过盗版VCD和内地高校传播,逐渐成为一代人的文化记忆。
但后来的封神,救不了当年的公司。
与永盛续约谈崩以后,双方彻底分开。
1996年,周星驰重新成立星辉公司,首部作品是《食神》。从此以后,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高片酬演员。
他要做老板,要掌握公司,掌握版权,掌握电影,
也掌握最后的利益分配。
多年以后,向太陈岚在《美人鱼》上映前夕连续发表长文,公开炮轰周星驰。“没有向家,就没有周星驰”的说法,也由此反复被提起。向太认为,他们给了周星驰最重要的平台。
周星驰不这样看,在他的逻辑里,永盛不是成就了他,是他用自己的票房,成就了永盛。
这也是他后来所有合作关系的底层逻辑:
别人给他的机会,他会记得一段时间,但只要项目成功,他就会迅速认定,真正创造价值的人是自己。
2001:林小明承担了风险,周星驰却不愿意继续分收益
香港电影进入低潮以后,周星驰筹备《少林足球》。
“功夫加足球”,再加上大量特效,在当时并不是一个稳妥项目。成本高,风险大,题材也怪。
寰宇老板林小明愿意投资,相当于在周星驰最需要资金的时候,押了一次重注。结果,《少林足球》以6073万港币,再次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影片横扫第2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七项大奖。
周星驰一人拿下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
黄一飞凭借“大师兄”一角,拿下最佳男配角。
电影拍摄时,为了完成被酒瓶砸头的镜头,黄一飞据称被真酒瓶砸了几十次。
这也是周星驰工作方式的一个缩影。
为了最后的效果,他可以让演员不断重来。
因为在他看来,作品最重要。
至于演员付出了多少、剧组承受了多少,都是完成作品必须支付的成本。
《少林足球》大卖以后,真正的矛盾才开始。
电影不只有院线票房,还有海外版权、录像带、DVD、电视播放、游戏、动画和其他衍生价值。
林小明认为,自己承担了前期投资风险,当然应该继续分享电影成功后的长期收益。
周星驰却认为,《少林足球》之所以能成功,核心是自己的创意、导演、表演和名字。
钱虽然是林小明出的,但真正把钱变成价值的人,是周星驰。
于是双方围绕海外版权和收益分配发生争议,最终对簿公堂。林小明公开表示,不会再有下一次合作。
这件事最能说明周星驰所谓“吃独食”的本质。
他不是简单地喜欢钱,而是始终认为,别人对项目的贡献,都可以计算成成本。
投资人出了钱,应该获得有限回报,
演员出了力,应该获得片酬,
编剧写了剧本,应该获得稿费,
武术指导设计动作,应该获得服务费。
但电影真正长期产生的价值,包括版权、IP、衍生开发和品牌溢价,最终应该属于他。
因为他认为,离开周星驰,这些东西根本不值钱。
这种逻辑对他自己当然有利,
但对合作方来说,等于他们陪他承担最危险的第一程。
项目一旦成功,后面的利益,他就不想再分了。
《少林足球》也是吴孟达与周星驰合作的最后一部电影。
当时没人知道,这会是最后一部。
2004:《功夫》登上巅峰,出钱的人、出力的人,最后都没有留下
《少林足球》之后,周星驰找到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
哥伦比亚参与投资和海外发行,让《功夫》获得了当时华语电影中罕见的制作规模。
动作导演最初是洪金宝,洪金宝带着自己的武术团队进入剧组,拍摄几个月后,洪金宝离开。官方说法,是档期和健康问题。
流传更广的版本是,周星驰不断推翻已经设计好的动作,反复要求修改,洪金宝和武术团队无法忍受这种工作方式。洪金宝后来公开说过,不会再与周星驰合作。
袁和平随后接手。
周星驰请洪金宝,是因为需要洪金宝的能力。
但他又不可能真正把动作部分交给洪金宝决定。
在周星驰的电影里,所有人都可以是专家。
但最后的专家,只能是周星驰。
别人可以提供方案,周星驰负责推翻。
别人可以完成执行,周星驰负责判断。
一旦电影成功,观众记住的也不会是洪金宝、袁和平或者动作团队。
只会记住周星驰的《功夫》,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也是所有合作关系最危险的地方。
《功夫》最终在香港拿下6100多万港币,第三次刷新周星驰自己的票房纪录。
全球票房约一亿美元,并拿下金像奖、金马奖双料最佳影片。但电影成功以后,哥伦比亚与周星驰的后续合作也没有真正延续。
《功夫2》喊了很多年,始终没有正式开拍。
一个理论上只要启动就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续集,被一拖再拖。
原因当然不只有分账,但分账、版权和控制权,一直是绕不开的问题。
别人愿意出钱,是为了分享成功。
周星驰需要别人出钱,却不愿意在成功以后,长期分享最值钱的部分。
吴孟达原本在《功夫》中有角色。
因为SARS导致拍摄延期,他已经接了其他工作,最终错过。
此后,两人再也没有等到档期真正对上的一天。
吴孟达生前反复澄清,两人没有不和。
他还说过:他没退休,我没死,就还有机会。
2021年2月27日,吴孟达因肝癌去世。
周星驰亲自前往灵堂,机会没有了。
同一时期,周星驰原来的创作班底也在不断散场。
刘镇伟、李力持、谷德昭、曾谨昌,这些曾经与他共同署名剧本、导演和创作的名字,从2000年代开始,陆续从周星驰电影的片头字幕里消失。
罗家英、苑琼丹、黄一飞,各自离开,各自谋生。
长期留在星辉,至今仍公开替周星驰说话的,只剩田启文等极少数人。
这些人为什么走,不能简单归结为一件事。
有人是创作分歧,
有人是利益矛盾,
有人只是各自发展。
但所有人加在一起,呈现出的结果很清楚:
周星驰越来越成功,
周星驰电影里的老面孔,却越来越少,
因为在周星驰的体系里,任何人都可以被替换。
只有周星驰本人不能被替换。
编剧、演员和签约艺人:钱不多,他也不愿意多给
周星驰对大资本的分账敏感,
对小合作方的钱,同样敏感。
按照流传的说法,编剧司徒卓汉曾经向周星驰报出十五万港币稿酬,周星驰只愿意支付十万。
十五万和十万,对一部商业电影而言,根本不是决定性成本。
但周星驰仍然要压价。
因为在他的创作逻辑里,编剧写出的只是初稿。
真正决定笑点、表演、节奏和最终成片的人,还是他。
既然剧本最后还要由他修改,编剧就不值那么多钱。
梁小龙出演《功夫》里的火云邪神后,一度签进周星驰旗下公司。
梁小龙后来公开表示,签约之后,很多演出工作依然需要自己寻找,公司却仍要从收入中抽佣。
从公司的角度,签约艺人、管理经纪事务,抽佣是行业惯例。
从梁小龙的角度,公司没有提供足够资源,工作是自己找的,却还要拿走三成。
这也是周星驰利益逻辑的另一面:
别人的钱,他会计算得非常清楚。
自己的责任,却未必按照同样严格的比例计算。
项目需要艺人时,艺人是公司资产。
艺人需要资源时,公司却未必能真正托住他。
吴孟达、梁小龙、黄一飞、罗家英、苑琼丹,这些人共同构成了周星驰电影最被观众记住的世界。
但在商业结构里,他们大多只是演员。
拿片酬,完成角色。
电影之后几十年持续产生的品牌价值,最终仍然归属于“周星驰电影”。
周星驰保留了最大的长期价值,
其他人拿走的是一次性收入。
这当然符合很多电影项目的商业规则。
但当一个创作者长期把所有合作都处理成一次性交易,最后得到的也只能是一批又一批一次性合作的人。
2008—2015:退出主演以后,他开始直接与资本争钱
《长江7号》于2008年上映,这是周星驰最后一部主演的电影。此后,他逐渐退到幕后。
2013年,《西游降魔篇》上映,票房12.46亿元,成为年度华语片冠军。
电影成功以后,周星驰旗下崴盈投资依据一份“票房超过5亿元后阶梯分红”的补充协议,向华谊追讨8610万元。
周星驰方面认为,王中磊曾经答应,电影票房达到相应规模后,给予额外收益。
华谊则认为,相关协议没有正式签署,也没有经过上市公司的有效决策程序,因此不能生效。
双方最终进入诉讼。
2014年至2015年,两审结果,周星驰方面均败诉。
这件事的重点,不只是8610万元到底该不该给。
而是《西游降魔篇》已经取得了空前成功。
正常情况下,一次成功合作,应该成为下一次合作的基础。
到了周星驰这里,却再次变成分钱时的决裂。
华谊承担了投资和发行风险,电影大卖以后,周星驰认为,原来的收益还不够。
因为票房超过预期,自己的价值也应该重新计算。
问题在于,资本的逻辑是:
亏损时,按照合同承担。
盈利时,也按照合同分配。
不能电影亏了,投资人认账。
电影赚了,核心创作者又要求重新谈价。
周星驰的逻辑则是:
合同签署时,没人知道电影会这么成功。
既然成功主要来自我的创作和品牌,原来的分配方式就低估了我的价值。
两套逻辑,都能自圆其说。
但对于合作关系而言,结果只有一个:
项目越成功,双方越容易翻脸。
后来,周星驰与徐克合作《西游伏妖篇》,阿里影业等公司参与投资。
电影票房达到16.5亿元,但口碑平平。
周星驰与阿里影业也没有由此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资本换了一家又一家,矛盾却总是相似。
因为周星驰需要的,不是普通投资人。
他需要的是愿意出钱,却不干涉创作;承担风险,却不过多分享收益;项目出现问题时负责兜底,项目成功以后又接受周星驰拿走最大价值的人。 (凯子???)
2016:《美人鱼》赚到顶峰,他又想把下一轮利益留给自己
2016年,《美人鱼》上映
影片获得18亿元保底发行,最终票房达到33.9亿元。
这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票房突破30亿元的电影。
纪录一直保持到第二年的《战狼2》。
《美人鱼》的成功,再次证明周星驰的名字拥有巨大的市场价值。
也再次放大了他与合作方之间最根本的矛盾。
资本认为,自己承担了保底、投资、宣传、发行和市场风险,因此应该分享项目成功。
周星驰则会认为:
电影能卖到33.9亿元,归根结底,是因为观众相信周星驰。
光线等合作方在第一部中参与投资和发行。
到了《美人鱼2》,原来的合作结构没有延续。
第一部成功以后,周星驰认为合作方分走的利益太多。
于是第二部不再按照原来的结构合作,而是重新组织资金和制作,希望把更多版权、控制权和收益留在自己的体系中。
第一部风险最大时,大家一起承担。
等IP已经被验证,续集理论上更容易赚钱,原来的合作方却被换掉。
从周星驰的角度,他是在收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价值。
从合作方的角度,这等于陪他走过最危险的一程,等到真正可以稳定赚钱时,却被踢出了牌桌。
同期,新文化传媒以13.26亿元,收购周星驰旗下PDAL公司51%的股权。
周星驰签下对赌协议:
数年内,公司净利润合计超过10亿元。
如果没有完成,他需要自掏腰包补足。
周星驰拿到了巨额资金,也把未来作品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业绩。
对赌从资金,变成枷锁。
《西游伏妖篇》票房16.5亿元,口碑一般。
《新喜剧之王》于2019年上映,票房6.24亿元,被不少观众视为赶工交差。
业绩仍然没有达到预期。
过去,周星驰总想把更多利益留给自己。
到了对赌阶段,他终于拿到了更完整的资本收益。
代价是,资本也用最直接的方式,把利润指标压在了他身上。
《美人鱼2》:想把更多东西抓在自己手里,最后所有人的钱都被困住了
《美人鱼2》于2018年3月在深圳低调开机。
此后,项目陷入漫长的后期。
初始成本据称约4亿元,因为多次补拍、特效重制和利息累积,据称总成本已经超过7亿元。回本线也被推高到24亿元左右。
投资人刘央曾公开抱怨,自己投入巨大,项目多年没有上映,资金长期被压,直言被“拖惨了”。
片中两名男艺人先后成为劣迹艺人,相关戏份需要删除、替换。还传出过AI换脸、重新配音等处理方式。
2021年,影片在深圳进行大规模补拍。
2022年,又因疫情等原因重拍部分场景。
此后,补拍和后期调整反复传出。
豆瓣页面上的上映日期,一度写到“2028,未定”。
这部电影最讽刺的地方在于:
周星驰一直希望减少别人对项目的分配,增加自己对投资、版权、制作和收益的控制。
但当原来的合作结构被拆掉,更多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后,他并没有证明,自己能够稳定地管理一部如此庞大的商业项目。
项目规模越大,越不能只靠一个人的审美和意志运行。
周星驰想少分一点给别人。
最后却可能让所有人都分不到。
这就是“吃独食”走到极端后的结果:
不是一个人赚得更多。
而是一桌饭放到发霉,谁也吃不上。
前女友于文凤: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在法庭上算账
于文凤曾经是周星驰交往时间最长的女友之一,也长期参与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
两人分手多年以后,于文凤起诉周星驰,追讨约7000万港币的投资分红。
于文凤方面认为,双方曾经存在收益分配约定。
周星驰方面则认为,相关承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义务。
2021年,法院判周星驰胜诉。法律上,周星驰赢了。
但这件事仍然延续了他人生中最熟悉的结局:
关系开始时,双方谈感情、信任和共同利益。
关系结束时,双方拿出合同、承诺和分账比例,在法庭上计算每一分钱。
朋友如此。投资人如此。合作公司如此。
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是如此。
短剧与旧IP:团队散了以后,只剩“周星驰”这个名字还能反复变现
《新喜剧之王》以后,周星驰多年没有正式上映新的导演长片。他开始进入短剧领域。
《金猪玉叶》《大话大话西游》等项目,都把“周星驰”放在宣传的中心。
由周星驰发起,
周星驰监制,
周星驰把关,
周星驰作品。
但周星驰本人不出演。
过去那些编剧、导演、配角和创作班底,也基本不在。
剩下的是一批新人,按照所谓“周星驰式喜剧”进行表演。
结果并不理想。
因为周星驰电影最不可复制的部分,从来不是几个桥段,也不是几句台词。而是周星驰本人,加上一整套长期磨合出来的创作共同体。
现在,他保留了“周星驰”这个最值钱的品牌。
却失去了共同创造这个品牌的人。
于是,他只能继续使用过去的IP。
《大话西游》
《喜剧之王》
《少林足球》
这些作品的价值,被一遍又一遍重新调用。
当年共同创作的人散了。
作品留下的长期品牌价值,却被集中到周星驰一个人的名字下面。
2026年7月11日:《功夫女足》,又一次把旧情怀端上桌
2026年7月11日,周星驰执导的《功夫女足》上映。
这是他时隔七年推出的新导演电影。
也是《少林足球》上映25周年后的精神续作。
周星驰本人没有正面出镜,只在片尾彩蛋中留下一个背影。
影片首日票房突破2亿元,并刷新中国影史暑期档首映日场次纪录。
还是足球,还是功夫,还是小人物,还是逆袭,
还是在调用《少林足球》的记忆。
但当年真正共同创造《少林足球》的人,已经不在了。
林小明不在。吴孟达不在。
原来的演员、编剧、武术团队和香港电影工业环境,也不在。
周星驰保留了最核心的IP。
也保留了最终的控制权。
但IP并不是一个人的回忆。
《少林足球》之所以成为《少林足球》,不只是因为周星驰。
周星驰始终认为,自己是那个最不可替代的人。
这当然没错。
但他进一步认为,既然自己不可替代,其他人的贡献就可以被低估,可以被压价,可以被替换,可以在成功以后少分一点。
这才是他几十年合作关系不断断裂的根源。
从喜剧之王,到孤岛之王,
周星驰不是被某一个人封杀。
也没有一份真正存在的“全行业封杀令”。
周星驰始终认为,成功主要属于自己。
只有周星驰的名字、创意和判断,才是项目真正的价值。
他总觉得别人拿多了
投资人拿多了,
公司拿多了,
编剧拿多了,
演员拿多了,
经纪关系里的艺人,也拿多了。
只要项目成功,他就想把更多版权、更多利润、更多控制权,重新收回自己手里。
开始的时候,这种做法让他摆脱了低价合约。
后来,让他摆脱了电影公司。
再后来,让他摆脱了投资方、导演、编剧和老演员。
他越来越自由,
也越来越孤立。
他拿回了版权,
拿回了公司,
拿回了创作权,
拿回了最终剪辑和项目主导权。
也一次次试图拿回更多分账。
最后,他终于成为整套系统里最不可替代的人,
但代价是,那套系统本身已经没有了。
情怀当然还可以卖出第一张票。
“周星驰”三个字,也仍然足以让无数观众走进电影院。
只是电影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就能完成的东西。
PS:
周星驰真的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复杂,以及人类样本的多样性。
中文

@python_xxt 10 年前凑六个钱包买房的,现在一样也是亏的,但如果不买房,资金就算放银行放到现在也不少。
能在 2016 年买入(右侧),2020 年卖掉(左侧)的人少之又少。
中文

原推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准确,还是时代的发展问题。
如果是10年前、20年前,能够在那个时候做下这个决策,实际整体收益是非常大的。
主要是现在进入了一个下行通道,都是周期。
六个钱包买在左侧,还是买在右侧
这才是问题的本质。
𝐋𝐚𝐮𝐫𝐞𝐧𝐜𝐞@LaurenceMister
现在想想 20 多岁的时候全家六个钱包去买房,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啊。
中文
Robinson · 鲁棒逊 retweetledi

立贴为证,
两周之后,Claude 一定会把fable 5,转为常规供给模型,分配给 Max一档 。
Claude@claudeai
Introducing Claude Fable 5: a Mythos-class model that we’ve made safe for general use. Its capabilities exceed those of any model we’ve ever made generally available.
中文


一个观点
周星驰 这一生,都在传播童年贫穷留给他的创伤,没有治愈,只是传播。
周星驰:从喜剧之王,到一座孤岛
1980—1988:没有人托举他的年代
1982年,周星驰拉着梁朝伟一起报考TVB艺员训练班。
梁朝伟考上了,周星驰落榜,最后靠人说情,才进了夜间训练班。
毕业以后,梁朝伟很快成为“无线五虎”,周星驰却被分去主持儿童节目《430穿梭机》,一做就是将近五年。
那几年,他一直在等一个真正的角色。
跑龙套时,他在《射雕英雄传》里演一个宋兵,出场没多久,就要被梅超风一掌打死。
他问导演:能不能先用手挡一下,再死?
导演直接拒绝。
一个龙套,按照要求死就行了,哪来那么多想法。
十几年后,周星驰把这段经历原样放进《喜剧之王》。
那时候的他,没人听他说话,也没有资格决定自己怎么死。
这段经历,后来成了理解周星驰的一个关键。
他太知道被人轻视是什么感觉。
也正因为如此,一旦拥有了决定权,他就再也不愿意把权力交给任何人。
1988—1990:李修贤,第一个托住他的人
1988年,李修贤选中周星驰,出演《霹雳先锋》。
周星驰凭这个配角,拿下第25届金马奖最佳男配角。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被电影圈看见。
随后,他签进李修贤的万能影业。
李修贤给了他进入电影圈的机会,也给了他最早的一纸合约。
问题是,这份合约签在周星驰成名之前。
1990年,《赌圣》上映,票房超过4100万港币,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周星驰一夜之间,从儿童节目主持人,变成整个香港最值钱的男演员。
但他的合约,还是那个不值钱时签下的低价约。
流传最广的版本是,李修贤按照旧合约,把周星驰外借给其他片商。
片商支付的是巨星价格。
周星驰拿到的,却还是合约里的固定收入。
中间的差价,归公司。
站在李修贤的角度,当初是自己承担风险,签下一个没人要的儿童节目主持人。现在演员走红,公司按照合同赚钱,天经地义。
站在周星驰的角度,观众买票,是因为周星驰。
既然市场已经用票房证明了他的价值,为什么还要按照过去的低价,把大部分利益交给公司?
这也是周星驰此后几十年反复出现的矛盾:
别人认为,自己给过他机会,承担过风险,因此有资格分享成功。
周星驰则认为,成功发生之后,过去的投入都已经不重要了。
真正让项目赚钱的人,是他。
约满以后,周星驰离开。
恩师变成仇人。
李修贤此后二十多年,多次公开批评周星驰忘恩负义。
两人再无合作。
周星驰第一次证明了,只要自己足够值钱,就可以摆脱旧的利益关系。
他也从这次经历里学会了一件事:
不能让别人控制自己的合约,
不能让别人借自己的名字赚钱,
钱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1990—1995:永盛给了他最好的时代,他却不愿意永远给别人打工
离开李修贤以后,周星驰进入向华强、向华胜兄弟的永盛体系。
永盛接住了周星驰最值钱的几年。
《赌侠》《整蛊专家》《逃学威龙》《鹿鼎记》《武状元苏乞儿》,一部接着一部。
1992年,香港年度票房前五名,全部是周星驰主演:
《审死官》《家有喜事》《鹿鼎记》《鹿鼎记2》《武状元苏乞儿》。
这一年,被称为“周星驰年”。
但票房越高,周星驰越难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演员。
投资方认为,电影是一个完整系统,公司出钱,找导演,组织剧组,安排发行,承担亏损风险。
周星驰只是其中最重要的演员。
周星驰却越来越认定:
导演可以换,编剧可以换,投资人也可以换。
真正不能换的,只有周星驰。
既然观众买的是“周星驰”三个字,
他就不愿意只拿演员片酬。
他要改剧本,要决定表演,要控制镜头,要参与分账。
还要决定最终的电影应该是什么样子,
问题很快从投资方蔓延到导演。
杜琪峰执导《审死官》,拿下1992年香港票房冠军。
第二年,两人又合作《济公》,结果《济公》票房和口碑都不理想,片场也不断发生冲突。
杜琪峰后来公开表示,不会再和周星驰合作。
王晶与周星驰合作过十余部电影,最后同样分道扬镳。
王晶后来在访谈中反复表达过类似的判断:
周星驰的才华是真的,难相处,也是真的。
所谓难相处,并不只是脾气不好。
更核心的问题是,周星驰很难承认一部成功的电影,是由很多人共同创造的。
电影不好,他会认为是导演、编剧、演员没有执行好。
电影成功,他又会认为,是自己把所有人的能力组织了起来。
最后的功劳,仍然应该归他。
1994年,周星驰成立彩星公司。
他的第一个项目,是与西安电影制片厂合拍,由刘镇伟执导的《大话西游》。
上下两部电影,在当年票房惨败,彩星公司随之倒闭。
这是周星驰第一次自己当老板。
也是他第一次发现,拥有全部控制权,不等于一定成功。
几年以后,《大话西游》通过盗版VCD和内地高校传播,逐渐成为一代人的文化记忆。
但后来的封神,救不了当年的公司。
与永盛续约谈崩以后,双方彻底分开。
1996年,周星驰重新成立星辉公司,首部作品是《食神》。从此以后,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高片酬演员。
他要做老板,要掌握公司,掌握版权,掌握电影,
也掌握最后的利益分配。
多年以后,向太陈岚在《美人鱼》上映前夕连续发表长文,公开炮轰周星驰。“没有向家,就没有周星驰”的说法,也由此反复被提起。向太认为,他们给了周星驰最重要的平台。
周星驰不这样看,在他的逻辑里,永盛不是成就了他,是他用自己的票房,成就了永盛。
这也是他后来所有合作关系的底层逻辑:
别人给他的机会,他会记得一段时间,但只要项目成功,他就会迅速认定,真正创造价值的人是自己。
2001:林小明承担了风险,周星驰却不愿意继续分收益
香港电影进入低潮以后,周星驰筹备《少林足球》。
“功夫加足球”,再加上大量特效,在当时并不是一个稳妥项目。成本高,风险大,题材也怪。
寰宇老板林小明愿意投资,相当于在周星驰最需要资金的时候,押了一次重注。结果,《少林足球》以6073万港币,再次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影片横扫第2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七项大奖。
周星驰一人拿下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
黄一飞凭借“大师兄”一角,拿下最佳男配角。
电影拍摄时,为了完成被酒瓶砸头的镜头,黄一飞据称被真酒瓶砸了几十次。
这也是周星驰工作方式的一个缩影。
为了最后的效果,他可以让演员不断重来。
因为在他看来,作品最重要。
至于演员付出了多少、剧组承受了多少,都是完成作品必须支付的成本。
《少林足球》大卖以后,真正的矛盾才开始。
电影不只有院线票房,还有海外版权、录像带、DVD、电视播放、游戏、动画和其他衍生价值。
林小明认为,自己承担了前期投资风险,当然应该继续分享电影成功后的长期收益。
周星驰却认为,《少林足球》之所以能成功,核心是自己的创意、导演、表演和名字。
钱虽然是林小明出的,但真正把钱变成价值的人,是周星驰。
于是双方围绕海外版权和收益分配发生争议,最终对簿公堂。林小明公开表示,不会再有下一次合作。
这件事最能说明周星驰所谓“吃独食”的本质。
他不是简单地喜欢钱,而是始终认为,别人对项目的贡献,都可以计算成成本。
投资人出了钱,应该获得有限回报,
演员出了力,应该获得片酬,
编剧写了剧本,应该获得稿费,
武术指导设计动作,应该获得服务费。
但电影真正长期产生的价值,包括版权、IP、衍生开发和品牌溢价,最终应该属于他。
因为他认为,离开周星驰,这些东西根本不值钱。
这种逻辑对他自己当然有利,
但对合作方来说,等于他们陪他承担最危险的第一程。
项目一旦成功,后面的利益,他就不想再分了。
《少林足球》也是吴孟达与周星驰合作的最后一部电影。
当时没人知道,这会是最后一部。
2004:《功夫》登上巅峰,出钱的人、出力的人,最后都没有留下
《少林足球》之后,周星驰找到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
哥伦比亚参与投资和海外发行,让《功夫》获得了当时华语电影中罕见的制作规模。
动作导演最初是洪金宝,洪金宝带着自己的武术团队进入剧组,拍摄几个月后,洪金宝离开。官方说法,是档期和健康问题。
流传更广的版本是,周星驰不断推翻已经设计好的动作,反复要求修改,洪金宝和武术团队无法忍受这种工作方式。洪金宝后来公开说过,不会再与周星驰合作。
袁和平随后接手。
周星驰请洪金宝,是因为需要洪金宝的能力。
但他又不可能真正把动作部分交给洪金宝决定。
在周星驰的电影里,所有人都可以是专家。
但最后的专家,只能是周星驰。
别人可以提供方案,周星驰负责推翻。
别人可以完成执行,周星驰负责判断。
一旦电影成功,观众记住的也不会是洪金宝、袁和平或者动作团队。
只会记住周星驰的《功夫》,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也是所有合作关系最危险的地方。
《功夫》最终在香港拿下6100多万港币,第三次刷新周星驰自己的票房纪录。
全球票房约一亿美元,并拿下金像奖、金马奖双料最佳影片。但电影成功以后,哥伦比亚与周星驰的后续合作也没有真正延续。
《功夫2》喊了很多年,始终没有正式开拍。
一个理论上只要启动就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续集,被一拖再拖。
原因当然不只有分账,但分账、版权和控制权,一直是绕不开的问题。
别人愿意出钱,是为了分享成功。
周星驰需要别人出钱,却不愿意在成功以后,长期分享最值钱的部分。
吴孟达原本在《功夫》中有角色。
因为SARS导致拍摄延期,他已经接了其他工作,最终错过。
此后,两人再也没有等到档期真正对上的一天。
吴孟达生前反复澄清,两人没有不和。
他还说过:他没退休,我没死,就还有机会。
2021年2月27日,吴孟达因肝癌去世。
周星驰亲自前往灵堂,机会没有了。
同一时期,周星驰原来的创作班底也在不断散场。
刘镇伟、李力持、谷德昭、曾谨昌,这些曾经与他共同署名剧本、导演和创作的名字,从2000年代开始,陆续从周星驰电影的片头字幕里消失。
罗家英、苑琼丹、黄一飞,各自离开,各自谋生。
长期留在星辉,至今仍公开替周星驰说话的,只剩田启文等极少数人。
这些人为什么走,不能简单归结为一件事。
有人是创作分歧,
有人是利益矛盾,
有人只是各自发展。
但所有人加在一起,呈现出的结果很清楚:
周星驰越来越成功,
周星驰电影里的老面孔,却越来越少,
因为在周星驰的体系里,任何人都可以被替换。
只有周星驰本人不能被替换。
编剧、演员和签约艺人:钱不多,他也不愿意多给
周星驰对大资本的分账敏感,
对小合作方的钱,同样敏感。
按照流传的说法,编剧司徒卓汉曾经向周星驰报出十五万港币稿酬,周星驰只愿意支付十万。
十五万和十万,对一部商业电影而言,根本不是决定性成本。
但周星驰仍然要压价。
因为在他的创作逻辑里,编剧写出的只是初稿。
真正决定笑点、表演、节奏和最终成片的人,还是他。
既然剧本最后还要由他修改,编剧就不值那么多钱。
梁小龙出演《功夫》里的火云邪神后,一度签进周星驰旗下公司。
梁小龙后来公开表示,签约之后,很多演出工作依然需要自己寻找,公司却仍要从收入中抽佣。
从公司的角度,签约艺人、管理经纪事务,抽佣是行业惯例。
从梁小龙的角度,公司没有提供足够资源,工作是自己找的,却还要拿走三成。
这也是周星驰利益逻辑的另一面:
别人的钱,他会计算得非常清楚。
自己的责任,却未必按照同样严格的比例计算。
项目需要艺人时,艺人是公司资产。
艺人需要资源时,公司却未必能真正托住他。
吴孟达、梁小龙、黄一飞、罗家英、苑琼丹,这些人共同构成了周星驰电影最被观众记住的世界。
但在商业结构里,他们大多只是演员。
拿片酬,完成角色。
电影之后几十年持续产生的品牌价值,最终仍然归属于“周星驰电影”。
周星驰保留了最大的长期价值,
其他人拿走的是一次性收入。
这当然符合很多电影项目的商业规则。
但当一个创作者长期把所有合作都处理成一次性交易,最后得到的也只能是一批又一批一次性合作的人。
2008—2015:退出主演以后,他开始直接与资本争钱
《长江7号》于2008年上映,这是周星驰最后一部主演的电影。此后,他逐渐退到幕后。
2013年,《西游降魔篇》上映,票房12.46亿元,成为年度华语片冠军。
电影成功以后,周星驰旗下崴盈投资依据一份“票房超过5亿元后阶梯分红”的补充协议,向华谊追讨8610万元。
周星驰方面认为,王中磊曾经答应,电影票房达到相应规模后,给予额外收益。
华谊则认为,相关协议没有正式签署,也没有经过上市公司的有效决策程序,因此不能生效。
双方最终进入诉讼。
2014年至2015年,两审结果,周星驰方面均败诉。
这件事的重点,不只是8610万元到底该不该给。
而是《西游降魔篇》已经取得了空前成功。
正常情况下,一次成功合作,应该成为下一次合作的基础。
到了周星驰这里,却再次变成分钱时的决裂。
华谊承担了投资和发行风险,电影大卖以后,周星驰认为,原来的收益还不够。
因为票房超过预期,自己的价值也应该重新计算。
问题在于,资本的逻辑是:
亏损时,按照合同承担。
盈利时,也按照合同分配。
不能电影亏了,投资人认账。
电影赚了,核心创作者又要求重新谈价。
周星驰的逻辑则是:
合同签署时,没人知道电影会这么成功。
既然成功主要来自我的创作和品牌,原来的分配方式就低估了我的价值。
两套逻辑,都能自圆其说。
但对于合作关系而言,结果只有一个:
项目越成功,双方越容易翻脸。
后来,周星驰与徐克合作《西游伏妖篇》,阿里影业等公司参与投资。
电影票房达到16.5亿元,但口碑平平。
周星驰与阿里影业也没有由此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资本换了一家又一家,矛盾却总是相似。
因为周星驰需要的,不是普通投资人。
他需要的是愿意出钱,却不干涉创作;承担风险,却不过多分享收益;项目出现问题时负责兜底,项目成功以后又接受周星驰拿走最大价值的人。 (凯子???)
2016:《美人鱼》赚到顶峰,他又想把下一轮利益留给自己
2016年,《美人鱼》上映
影片获得18亿元保底发行,最终票房达到33.9亿元。
这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票房突破30亿元的电影。
纪录一直保持到第二年的《战狼2》。
《美人鱼》的成功,再次证明周星驰的名字拥有巨大的市场价值。
也再次放大了他与合作方之间最根本的矛盾。
资本认为,自己承担了保底、投资、宣传、发行和市场风险,因此应该分享项目成功。
周星驰则会认为:
电影能卖到33.9亿元,归根结底,是因为观众相信周星驰。
光线等合作方在第一部中参与投资和发行。
到了《美人鱼2》,原来的合作结构没有延续。
第一部成功以后,周星驰认为合作方分走的利益太多。
于是第二部不再按照原来的结构合作,而是重新组织资金和制作,希望把更多版权、控制权和收益留在自己的体系中。
第一部风险最大时,大家一起承担。
等IP已经被验证,续集理论上更容易赚钱,原来的合作方却被换掉。
从周星驰的角度,他是在收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价值。
从合作方的角度,这等于陪他走过最危险的一程,等到真正可以稳定赚钱时,却被踢出了牌桌。
同期,新文化传媒以13.26亿元,收购周星驰旗下PDAL公司51%的股权。
周星驰签下对赌协议:
数年内,公司净利润合计超过10亿元。
如果没有完成,他需要自掏腰包补足。
周星驰拿到了巨额资金,也把未来作品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业绩。
对赌从资金,变成枷锁。
《西游伏妖篇》票房16.5亿元,口碑一般。
《新喜剧之王》于2019年上映,票房6.24亿元,被不少观众视为赶工交差。
业绩仍然没有达到预期。
过去,周星驰总想把更多利益留给自己。
到了对赌阶段,他终于拿到了更完整的资本收益。
代价是,资本也用最直接的方式,把利润指标压在了他身上。
《美人鱼2》:想把更多东西抓在自己手里,最后所有人的钱都被困住了
《美人鱼2》于2018年3月在深圳低调开机。
此后,项目陷入漫长的后期。
初始成本据称约4亿元,因为多次补拍、特效重制和利息累积,据称总成本已经超过7亿元。回本线也被推高到24亿元左右。
投资人刘央曾公开抱怨,自己投入巨大,项目多年没有上映,资金长期被压,直言被“拖惨了”。
片中两名男艺人先后成为劣迹艺人,相关戏份需要删除、替换。还传出过AI换脸、重新配音等处理方式。
2021年,影片在深圳进行大规模补拍。
2022年,又因疫情等原因重拍部分场景。
此后,补拍和后期调整反复传出。
豆瓣页面上的上映日期,一度写到“2028,未定”。
这部电影最讽刺的地方在于:
周星驰一直希望减少别人对项目的分配,增加自己对投资、版权、制作和收益的控制。
但当原来的合作结构被拆掉,更多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后,他并没有证明,自己能够稳定地管理一部如此庞大的商业项目。
项目规模越大,越不能只靠一个人的审美和意志运行。
周星驰想少分一点给别人。
最后却可能让所有人都分不到。
这就是“吃独食”走到极端后的结果:
不是一个人赚得更多。
而是一桌饭放到发霉,谁也吃不上。
前女友于文凤: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在法庭上算账
于文凤曾经是周星驰交往时间最长的女友之一,也长期参与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
两人分手多年以后,于文凤起诉周星驰,追讨约7000万港币的投资分红。
于文凤方面认为,双方曾经存在收益分配约定。
周星驰方面则认为,相关承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义务。
2021年,法院判周星驰胜诉。法律上,周星驰赢了。
但这件事仍然延续了他人生中最熟悉的结局:
关系开始时,双方谈感情、信任和共同利益。
关系结束时,双方拿出合同、承诺和分账比例,在法庭上计算每一分钱。
朋友如此。投资人如此。合作公司如此。
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是如此。
短剧与旧IP:团队散了以后,只剩“周星驰”这个名字还能反复变现
《新喜剧之王》以后,周星驰多年没有正式上映新的导演长片。他开始进入短剧领域。
《金猪玉叶》《大话大话西游》等项目,都把“周星驰”放在宣传的中心。
由周星驰发起,
周星驰监制,
周星驰把关,
周星驰作品。
但周星驰本人不出演。
过去那些编剧、导演、配角和创作班底,也基本不在。
剩下的是一批新人,按照所谓“周星驰式喜剧”进行表演。
结果并不理想。
因为周星驰电影最不可复制的部分,从来不是几个桥段,也不是几句台词。而是周星驰本人,加上一整套长期磨合出来的创作共同体。
现在,他保留了“周星驰”这个最值钱的品牌。
却失去了共同创造这个品牌的人。
于是,他只能继续使用过去的IP。
《大话西游》
《喜剧之王》
《少林足球》
这些作品的价值,被一遍又一遍重新调用。
当年共同创作的人散了。
作品留下的长期品牌价值,却被集中到周星驰一个人的名字下面。
2026年7月11日:《功夫女足》,又一次把旧情怀端上桌
2026年7月11日,周星驰执导的《功夫女足》上映。
这是他时隔七年推出的新导演电影。
也是《少林足球》上映25周年后的精神续作。
周星驰本人没有正面出镜,只在片尾彩蛋中留下一个背影。
影片首日票房突破2亿元,并刷新中国影史暑期档首映日场次纪录。
还是足球,还是功夫,还是小人物,还是逆袭,
还是在调用《少林足球》的记忆。
但当年真正共同创造《少林足球》的人,已经不在了。
林小明不在。吴孟达不在。
原来的演员、编剧、武术团队和香港电影工业环境,也不在。
周星驰保留了最核心的IP。
也保留了最终的控制权。
但IP并不是一个人的回忆。
《少林足球》之所以成为《少林足球》,不只是因为周星驰。
周星驰始终认为,自己是那个最不可替代的人。
这当然没错。
但他进一步认为,既然自己不可替代,其他人的贡献就可以被低估,可以被压价,可以被替换,可以在成功以后少分一点。
这才是他几十年合作关系不断断裂的根源。
从喜剧之王,到孤岛之王,
周星驰不是被某一个人封杀。
也没有一份真正存在的“全行业封杀令”。
周星驰始终认为,成功主要属于自己。
只有周星驰的名字、创意和判断,才是项目真正的价值。
他总觉得别人拿多了
投资人拿多了,
公司拿多了,
编剧拿多了,
演员拿多了,
经纪关系里的艺人,也拿多了。
只要项目成功,他就想把更多版权、更多利润、更多控制权,重新收回自己手里。
开始的时候,这种做法让他摆脱了低价合约。
后来,让他摆脱了电影公司。
再后来,让他摆脱了投资方、导演、编剧和老演员。
他越来越自由,
也越来越孤立。
他拿回了版权,
拿回了公司,
拿回了创作权,
拿回了最终剪辑和项目主导权。
也一次次试图拿回更多分账。
最后,他终于成为整套系统里最不可替代的人,
但代价是,那套系统本身已经没有了。
情怀当然还可以卖出第一张票。
“周星驰”三个字,也仍然足以让无数观众走进电影院。
只是电影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就能完成的东西。
PS:
周星驰真的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复杂,以及人类样本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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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goodman98 赞同,早期作品,他更多是贡献表演,剧本和导演是其他人来把关的,所以质量反而上乘。
后期的作品,人心散了,作品也越来越撑不起厂子。
功夫女足,6分都是情怀加成了
中文

@python_xxt 不管别人怎么骂他,我都喜欢他早期的作品,不管别人怎么夸他,我都不喜欢他后期的作品,不管那些作品号称多么成功,我坚持认为周星弛并不适合做导演,因为他并不真的尊重观众,他在乎的只是自己,当他拥有了权力,当他可以掌控别人时,他的缺点就展露出来了
中文


不知道大家是否参加过数学竞赛
竟然真的相信,丘老的数学班也可以通过培训班来提高成绩,突破数学天赋的临界值
我想说,能通过培训班通过选拔的,那本身就是数学小天才,是能理解 数学的
数学这东西,到了一定程度,是有壁的,没有天赋,是无法寸进的
原推已经表达的很明白了,天才班那些考不及格的,就是靠考题泄密通过的,理论上,对于能够通过丘老预科选拔的数学天才。
学数代,和呼吸一样自然
考北京卷,和加减乘除一样简单
但对于学渣,背考题还可以
学个数代,也会不及格
杨老也说了,差异在taste 和 intuitive
丘老要筛选的,就是 数学的品味,数学的直觉,这些都是后天无法培养
啊,这些都是我一个 “碰壁人”,
至深的感悟…
Robinson · 鲁棒逊@python_xxt
老丘的天才班被人钻了空子,让我联想到高考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比如说: 泄密高考题,是犯法的,是要坐牢的 但是泄密天才班的考试题,性质就不一样了…
中文

@python_xxt 嗯,促成的基本,就是别花纳税人的钱。你自己家庭,花你自己的钱。不论是大富豪谷爱玲家,还是中产王羽佳,还是贫困的朗朗,自己家长掏钱....
中文

@python_xxt 有一定的天赋,但是越来越难通过“寻找”来实现。其实整个体制“做题家”,不论是不是丘成桐,可能在我们这个时代都会发现这一切是徒劳。人的局限,计算机在突破,还有就是随机。其实真正的天才,我们这代人来看,估计只有朗朗或者王羽佳,她们都是自己的家庭培养出来的。
中文

人,首先是人
在理性、审美、知识和价值观之前,先存在的,是欲望
原始欲望,永远是第一生产力;
所有成功的传播,几乎都可以从这个视角重新解释。
Pan Piano如此,
音乐提供内容的正当性,欲望完成流量的冷启动。
美食吃播如此,
传播依靠人们对高油、高糖、高热量的本能渴望。
爽文和短剧也是如此,
逆袭、复仇、打脸、霸总、后宫,本质上都是对权力、配偶、资源和社会地位的低成本模拟。
如此种种,不外如是。
大众传播从来不基于:“什么内容最有价值?”
要先问:“它触动了人身上的哪一种欲望?”
价值决定内容能走多远,
但欲望,决定内容能不能先被看见。
All about the desire.
AB Kuai.Dong@_FORAB
网友们真是太坏了,芝加哥大学的副教授谭宸浩,发布了两篇,关于团队 AI 研究展示的现场图,结果他自己没火,另一位团队成员却火了。
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