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看吧; 在德國,這與中共因言獲罪有何區別? 記者:在公共場合侮辱他人是犯罪麼? 德國檢查官:是的。 記者:在網上也一樣是犯罪麼? 德國檢查官:是的,而且網上侮辱他人罰款更高。 記者:為什麼? 德國檢查官:因為在現實中你侮辱他人,他人也侮辱你,ok,就這樣了。但在網上這種侮辱永遠存在。 畫外音:檢查官解釋說,德國法律還禁止傳播惡意八卦,暴力威脅和虛假報價。 記者:如果有人發表的東西不真實,然後有人轉發或點讚,他們也是犯罪嗎? 檢查官:一旦轉發,這也是犯罪,因為讀者無法區分是否是你的原創還是轉發。 畫外音:對仇恨言論犯罪的處罰,包括對反覆冒犯他人的人的囚禁。 評: 如果民主德國的言論管制如此,那麼你在中國穿上“200斤”的T恤,張嘴說出“包子”這樣的話,你被中國政府抓捕,德國會認為是對的。 問: 那麼這兩國的政治制度有區別嗎?









